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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潔麗雅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潔麗雅)董事局主席石昌佳并不開心甚至有些情緒。潔麗雅在上海遭遇了一次注冊商標被假冒事件,且相關金額高達561萬元。
據知識產權保護企業(yè)聯(lián)盟資深專家、商業(yè)秘密網創(chuàng)始人孫佳恩透露,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家紡毛巾產品行業(yè)最大的涉假案件。
盡管法院已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但潔麗雅方面對結果并不十分滿意。由于金額以及產品數(shù)量較大,在其看來對潔麗雅品牌也帶來了相應影響。6月6日,根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得到的最新消息,潔麗雅方面已向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提出申訴,目前法院已經受理并在進行調查。
在業(yè)界看來,中國是一個商標大國,但并非商標強國,商標的“搶注”和“傍名牌”甚至假冒問題不斷。對此,業(yè)界呼吁在知識產權保護上應當嚴格執(zhí)法,而企業(yè)在維權的同時也可以采取其他配套措施。
涉案價值達561萬元
潔麗雅是中國毛巾行業(yè)第一個獲得“馳名商標”的企業(yè),目前其品牌價值已經超過60億元。不過,對于這家企業(yè)來說,在發(fā)展業(yè)務的同時,“打假”也成了其投入較大的一部分業(yè)務。和很多重視維權的企業(yè)一樣,其官網公布有假冒舉報電話以及郵箱。
6月3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潔麗雅方面了解到了其最新打假案件。據其表示,4月19日,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針對相應案件作出了一審判決:被告人黃某犯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五十萬元。
事情始于2015年初。根據潔麗雅方面提供的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15年7月,被告人黃某經與上海統(tǒng)計發(fā)行服務站負責人柯某某商定,由黃某提供相關投標文件,供服務站投標上海市2015年1%人口抽樣調查紀念品采購項目,并在中標后銷售上述采購項目所需“潔麗雅”品牌毛巾給服務站。同年8月13日,服務站中標與黃某實際控制的肯泰公司簽訂“潔麗雅”牌毛巾購銷合同。
此后,黃某假冒“潔麗雅”注冊商標,并將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給了服務站。據悉,涉及的毛巾共計36萬盒,經營數(shù)額達561.3萬元。
如果不是一個采購電話,潔麗雅方面或許并不知曉這一事件。根據判決書,就在2015年10月21日,潔麗雅方面接到一個電話,稱其收到作為上海市2015年1%人口抽樣調查活動使用贈品的其公司生產毛巾,希望能予以采購。潔麗雅一位高層負責人告訴記者,因其從未接受過相關訂單,第二天,即奔赴這一致電單位,鑒別結果顯示前述毛巾為假冒其公司注冊商標的商品。
2015年10月23日,公安機關接到潔麗雅公司舉報。2015年10月26日,公安機關至服務站調查,當場查獲并扣押從被告人黃某處收購的3695盒毛巾。經鑒別,上述毛巾均為假冒“潔麗雅”注冊商標的商品。
到目前為止,這一新中國成立以來家紡毛巾產品行業(yè)最大的涉假案件基本告一段落。不過,潔麗雅方面表示,對最終的判決結果有些“難以接受”。在其看來,對比其以往接觸的類似案件,盡管案值遠小于此案,但均被法院判處了實刑。
6月6日,記者從潔麗雅方面獲悉,依據同級人民檢察院審判監(jiān)督同級人民法院的法律判決的原則,其已經向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提出申訴,由第三分院進行調查。不過,由于整個程序需要一定的時間,目前調查結果何時會出來尚不知曉。
企業(yè)打假成本高企
由于進入門檻低,加之行業(yè)格局分散,毛巾這一細分領域和整體家用紡織品行業(yè)情況較為類似,假冒商標的案例一直不斷。一名紡織企業(yè)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露,不僅僅是家用紡織品,包括一些日化用品以及食品飲料等也存在這種情況。
根據央視6月5日援引國家知識產權局數(shù)據的報道,2015年,我國發(fā)明專利申請量突破100萬件,達到110.2萬件,同比增長18.7%,連續(xù)五年位居世界首位。作為知識產權大國,我國的相關保護工作也在不斷進步。2015年各有關部門辦理專利行政案件3.6萬件,同比增長46.4%。此外,全國公安機關共破獲侵權假冒犯罪案件2.1萬起,涉案總價值263.9億元。
盡管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在持續(xù)進步,但在業(yè)界看來,由于知識產權案件多涉及商標注冊權等,調查周期長,取證困難,企業(yè)進行知識產權維權的成本依然比較高。
石昌佳在接受央視采訪時表示,目前維權的成本差不多要占據其預算的30%到50%。在其看來,不去維權,假冒偽劣產品就會持續(xù)不斷上升。
孫佳恩也坦言,目前企業(yè)在維權上的投入金額非常大。據其透露,某文具集團投入打假的資金一年有500萬元,某醬料企業(yè)一年的投入更是達3300萬元。
“從國家層面,司法上我國已經建立了知識產權法院,這是向國外看齊的?!敝袊R產權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程永順表示,目前在知識產權的相關標準上,中國并不低,但在執(zhí)法上最大的問題則是打擊力度還不夠。
孫佳恩建議,從企業(yè)來講,除了進行持續(xù)的維權,企業(yè)可以從多個方面發(fā)力,比如增加防偽措施。從投入產出角度來看,企業(yè)更合適同第三方知識產權保護平臺合作,實現(xiàn)線上線下聯(lián)動打假。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記者:王敏杰
編輯:IPRdaily王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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