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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案件快報|近期汽車類商標收案
品牌的管理問題一直都是一個比較大的問題,因為汽車品牌眾多,而對它的商標維權就是非常關鍵和重要的了。近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公布了勞斯萊斯、蘭博基尼、法拉利三汽車品牌的商標案件。
京知案件快報
收案信息
01、申請他人雙“R”商標無效被駁回,勞斯萊斯公司訴至京知法院
【案情介紹】訴爭商標雙“R”及橢圓構圖商標由本案第三人向商標局提出申請注冊,核定使用在第12類“小型機動車、汽車、電動自行車”等商品上。勞斯萊斯認為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在視覺效果、構成要素、構圖等方面構成近似,容易混淆,故對訴爭商標提出了無效宣告請求,商評委經(jīng)審理后對訴爭商標予以維持。勞斯萊斯公司請求法院撤銷被告商評委商標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裁定。
訴爭商標:
引證商標:
02、國際注冊商標“URUS”被撤銷,蘭博基尼公司不服訴至京知法院
【案情介紹】第三人以蘭博基尼公司“URUS”商標三年未使用為由請求商評委裁定撤銷該商標,商評委裁定撤銷。蘭博基尼公司不服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撤銷商評委裁定,判令商評委重新作出裁定。
訴爭商標:
03、申請“Feitun飛豚”商標無效被駁回,法拉利公司不服訴至京知法院
【案情介紹】法拉利公司認為第三人“Feitun飛豚”商標在文字書寫、視覺效果上與五個“Ferrari”引證商標近似,提出無效宣告請求。商評委經(jīng)審理后認為兩者不易造成混淆誤認,訴爭商標不構成近似商標,裁定商標維持。法拉利公司不服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撤銷被訴裁定,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裁定。
訴爭商標:
引證商標:
來源:知產北京
作者:鄭守瑛 審四庭
編輯:IPRdaily趙珍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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