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告商標注冊申請商標注冊申請商標注冊申請案例分析推動推動公司注冊商標
#海外知產那些事兒#
疫情下的國際知識產權應對之德國篇
3月18日,德國專利商標局(DPMA)發(fā)布受疫情影響下德國知識產權工作的最新公告,具體內容包括:
1.使用電子手段開展工作
受新冠疫情影響,DPMA將使用現有的電子手段來開展有關專利、實用新型、商標及外觀設計的工作并繼續(xù)提供各種服務。
2.期限延誤
因DPMA的工作人員受到目前德國實施的限制措施(比如檢疫限制)的影響,各領域的工作都將產生延誤。尤其是因工作人員暫時減少到崗工作,各種寄送/發(fā)送到DPMA的紙質郵件和傳真副本都將受到影響,無法得到及時的處理。
IP申請及其他相關程序應使用DPMA的電子文件系統(tǒng)DPMAdirektPro和DPMAdirektWeb進行,特別是有時間限制的國家和國際程序。使用電子手段,可以確保DPMA接收到發(fā)送的所有郵件。
在簽發(fā)證書,尤其是文件、登記冊摘要、認證和原產地證書和簽發(fā)優(yōu)先文件方面也可能有延誤,建議盡早申請。
知識產權公告可能不會在預定日期發(fā)布。對于所有未決的知識產權程序,DPMA將延長時限,并且在2020年5月4日之前,不會因為任何期限的到期而做出決定。有關延長時限的通知將不另行發(fā)出。
3.重新確權
DPMA無權延長法律規(guī)定的期限。在這方面,可考慮重新確權的選擇。權利再確立的要求和適用范圍,請參照個別知識產權法的有關規(guī)定:
《德國專利法》(Patentgesetz)第123條的專利事項;
《德國商標法》(Markengesetz)第91條中關于商標事宜的規(guī)定;
《德國設計法案》(Designgesetz)第23條第3款第3句與德國專利法第123條第1款至第5款和第7款相結合的設計事項;
《德國實用新型法》(Gebrauchsmustergesetz)第21(1)條與《德國專利法》第123條的實用新型事項;
《德國半導體保護法》(Halbleiterschutzgesetz)第11(1)條與《德國專利法》第123條的規(guī)定的半導體事務。
4.聽證及口審程序:
聽證或口審程序中將不再發(fā)出傳票,不論單邊或多邊程序。
已排定的聽證會和口審程序在另行通知前不予舉行,并依職權予以取消。取消活動將以書面形式通知。
5.國際文件移交
對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國際局的外觀設計即時移交也不能保證,建議直接向WIPO提交此類申請。
6.現場辦公停止
2020年3月18日15:00起,DPMA所有文件接收及現金柜臺關閉。郵件可投入郵筒,現場可提交到接待處。
7.取消德國專利律師資格考試口試
受疫情影響,2020年3月30日至4月8日的德國專利律師資格考試口試暫時取消。
8.申請期延長
仲裁委員會根據《雇員發(fā)明法》將所有公開申訴的截止日期延長至2020年5月15日。延長截止日期不需要另外申請。但是,這并不適用于第34(3)條規(guī)定的不可延長的法定異議期限。(IPRdaily綜合德國專利商標局、中國專利保護協會)
韓國知識產權局制定《標準專利糾紛應對指南》
2020年2月,韓國知識產權局發(fā)布《標準專利糾紛應對指南》,幫助中小企業(yè)解決標準專利許可談判問題。標準專利是指包含在國際電信聯盟(ITU)、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等各類標準化機構制定的標準中,且在實施標準時必須使用的專利。第四次工業(yè)革命加速了各產業(yè)間以信息通信技術為中心的融合,通信技術等ICT相關標準專利的影響力正在向所有行業(yè)擴散。因此,預計受到標準專利糾紛影響的企業(yè)也會增加。
為實現技術的傳播和利用,標準化機構要求標準專利權人遵守公平、合理、無歧視原則(FRAND)。因此,根據FRAND原則,與普通的專利糾紛不同,標準專利持有人在提起侵權訴訟之前,一般被要求與被許可方進行許可談判。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就知識產權的不正當使用在審查指南中指出,對愿意從標準專利權人那獲得許可的潛在許可人提出侵權訴訟不在合法的權利范圍內。與標準專利權人相比,由于中小企業(yè)專業(yè)人員缺乏、相關法律信息不足的,因此,在不合理的條件下簽署許可協議的風險較大。韓國知識產權局表示,近來韓國中小企業(yè)在面臨標準專利許可談判時,通常會接受不合理的專利費要求。如韓國大多數電子圖像設備公司在收到標準專利池要求繳納專利費用的侵權警告函后,未經協商就接受專利池的要求。
在遇到標準專利權人通過警告函等形式要求被許可人接受許可的情況下,《標準專利糾紛應對指南》提出了談判各階段的應對要領。此外,包含計算專利許可費計算的具體方法,防止濫收費用;還包括主要標準專利池的信息、主要標準化組織FRAND許可原則、海外標準專利相關案例分析等應對標準專利糾紛時所需的有用的信息。
韓國知識產權局工業(yè)產權保護政策部部長表示,“標準專利發(fā)生糾紛時需要參照指南進行初步應對,但在專利許可費方面仍需請專家協助?!?span style="font-size: 14px; color: rgb(127, 127, 127);">(來源:中科院知識產權信息 作者:中科院IP信息 編譯:羅 毅)
#知產大省那些事兒#
江蘇組織開展2020年度知識產權戰(zhàn)略推進計劃項目申報工作
日前,江蘇省知識產權局印發(fā)《關于組織申報2020年度省知識產權戰(zhàn)略推進計劃項目的通知》,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2020年度江蘇省知識產權戰(zhàn)略推進計劃項目申報工作。
本年度項目包括高價值專利培育計劃、企業(yè)知識產權戰(zhàn)略推進計劃、重點產業(yè)專利導航和地理標志培育4個子項目,子項目之間既相互聯系又各有側重,支持范圍涵蓋了園區(qū)、企業(yè)、高校、科研院所、協會、團體等不同主體。項目采取市場主體自愿申報、各級知識產權局逐級審核推薦的方式組織,實現了網上申報、受理、審核全流程電子化,提高了組織效率和申報便利性。
據悉,目前全省已建成省級高價值專利培育示范中心48個,承擔省企業(yè)知識產權戰(zhàn)略推進計劃項目的企業(yè)數達833家,本項目的持續(xù)實施將有效提升江蘇省知識產權產出質量,強化創(chuàng)新主體的知識產權戰(zhàn)略實施能力,助推江蘇經濟高質量發(fā)展。(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
內蒙古出臺2020年地方知識產權戰(zhàn)略實施工作要點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強區(qū)建設,近日,內蒙古自治區(qū)知識產權戰(zhàn)略實施工作廳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出臺《內蒙古自治區(qū)2020年地方知識產權戰(zhàn)略實施工作要點》(以下簡稱《要點》),部署2020年全區(qū)知識產權戰(zhàn)略實施重點工作。
《要點》從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改革、嚴格知識產權保護、促進知識產權創(chuàng)造運用、優(yōu)化知識產權服務、加強組織實施和保障等五大方面提出了52項重點工作,涵蓋了加強知識產權戰(zhàn)略謀劃與實施、強化知識產權創(chuàng)造質量、加強知識產權行政和司法保護、提升知識產權綜合運用和公共服務效能等主要內容?!兑c》提出開展蒙古語言文字商標禁用詞條庫建設、民族傳統(tǒng)奶制品區(qū)域公共品牌建設、少數民族地區(qū)青少年知識產權意識提升、民間中蒙醫(yī)藥傳統(tǒng)知識的保護與挖掘等多項創(chuàng)新型工作,致力于推動內蒙古自治區(qū)知識產權事業(yè)快速發(fā)展。
2020年,內蒙古自治區(qū)知識產權戰(zhàn)略實施工作廳際聯席會議將發(fā)揮制度職能,統(tǒng)籌協調各成員單位深入實施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和知識產權強區(qū)戰(zhàn)略,落實關于加快知識產權強區(qū)建設的實施意見和相關舉措,為知識產權強國、強區(qū)建設目標全面實現提供有利保障。(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
新疆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加快知識產權服務平臺建設
3月1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組織召開座談會,研究探討加快區(qū)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發(fā)揮知識產權激勵促進作用,支持企業(yè)自主創(chuàng)新,服務社會經濟高質量發(fā)展。新疆部分高校、新能源領域企業(yè)、知識產權大數據服務機構的代表參加了會議。
會議指出,加強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有利于提升新疆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水平和能力,有力推動經濟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fā)展,有利于助力企業(yè)復產復工提效增質。近年來,新疆結合實際,在推進知識產權公務服務平臺建設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探索和基礎性工作。今后,全疆系統(tǒng)要統(tǒng)籌謀劃、合理布局,按照便民利企,實用高效,特色突出、靈活多樣的原則,采取政府引導、社會資金參與、企業(yè)化運作的模式,加快建設自治區(qū)主干清晰、門類多樣、內容豐富、特色突出的知識產權服務體系。
會上,新疆知識產權促進服務中心介紹了自治區(qū)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方案,聽取了關于新疆知識產權服務平臺建設進展情況的介紹,總結了知識產權服務發(fā)展現狀,探討了發(fā)揮知識產權激勵創(chuàng)新作用、促進自治區(qū)經濟社會發(fā)展的新思路新舉措。針對全區(qū)企業(yè)復工復產提質增效對知識產權服務的需求,提出了加快推進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完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的辦法措施。(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
有人搶注“火神山”、“雷神山” 商標?部門“出手”了
3月22日,記者從佛山市順德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獲悉,日前,根據上級交辦線索,佛山市、順德區(qū)兩級市場監(jiān)管局執(zhí)法人員迅速開展聯合執(zhí)法行動,對大良轄區(qū)某商標代理機構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違法代理非正常商標注冊申請的行為進行執(zhí)法檢查。
據悉,在疫情期間,“火神山”“雷神山”等與疫情密切相關的商標注冊申請行為,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帶來了不良社會影響。在收到上級交辦的順德轄區(qū)部分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火神山”“雷神山”“抗冠”等非正常商標申請的線索以后,順德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迅速安排執(zhí)法人員,對大良2家、陳村1家商標代理機構進行了調查。
經初步調查,發(fā)現上述3家代理機構已經在前期市監(jiān)部門約談后撤回了疫情相關的非正常商標申請,并承諾加強法律法規(guī)學習,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fā)生。目前,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已對上述3家代理機構涉嫌違法代理商標注冊申請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據介紹,順德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根據上級部署,積極響應社會關注,依法從嚴從快查處、打擊新冠肺炎疫情相關非正常商標申請代理行為。這也是市場監(jiān)管部門依法履職,規(guī)范商標代理行業(yè)市場秩序的一次專項行動,接下來,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還將以此為契機,加強商標代理行業(yè)整治,營造知識產權創(chuàng)新保護良好氛圍。(來源:廣州日報 記者:黃子寧 通訊員:王雯)
河北部署奧林匹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日前,河北省市場監(jiān)管局知識產權保護處制定了《河北省市場監(jiān)管局2020年奧林匹克知識產權保護方案》(下稱《方案》)。該方案要求河北省各級知識產權保護部門提高認識抓好落實、強化協調配合、提高保護參與度,嚴厲打擊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商標、專利違法行為,為2022年北京冬奧會順利舉辦營造良好知識產權環(huán)境。
據了解,《方案》將指導全年開展奧林匹克知識產權專項保護行動,在三大重點領域集中發(fā)力:一是加強重點商品交易市場執(zhí)法。對案件多發(fā)和舉報投訴較多的商品交易市場,組織開展集中整治,加大案件查處力度,維護良好市場秩序。二是強化對產品生產集中地區(qū)域執(zhí)法。嚴厲打擊非法印制奧林匹克標志和生產、銷售侵犯冬奧會吉祥物、會徽等商標、專利違法行為。三是加強電子商務領域執(zhí)法。加強對線上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商標、專利行為的監(jiān)測、識別和排查,做好信息采集和證據固定,加強線上線下執(zhí)法銜接,嚴厲查處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犯奧林匹克知識產權違法行為。(來源:環(huán)京津網 通訊員:邢彥鵬)
#企業(yè)知產那些事兒#
一企業(yè)僅憑商標融資1個億!
近日,江陰電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在無錫市市場監(jiān)管局(知識產權局)的幫助下,成功質押企業(yè)商標,獲得工商銀行江陰支行3年內共1億元的貸款。疫情發(fā)生以來,無錫市市場監(jiān)管局(知識產權局)通過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方式,已經幫助24家企業(yè)共獲得銀行2.3億元的貸款。
據了解,面對新冠疫情帶來的影響,無錫市市場監(jiān)管局(知識產權局)聯合中國銀行無錫分行發(fā)布了《加強知識產權金融服務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yè)和支持小微企業(yè)復工復產的通知》,給企業(yè)提供12家銀行多種知識產權金融質押產品選擇,助力企業(yè)解決融資難。無錫市政府正式出臺十六條知識產權新政《關于推進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創(chuàng)建國家知識產權強市的若干政策意見》,對于企業(yè)用知識產權質押向銀行申請貸款,給予50%貸款貼息,最高支持額度50萬元,進一步降低企業(yè)的融資成本。對于無錫地區(qū)從事疫情防控且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近1000家重點企業(yè),無錫市市場監(jiān)管局對其知識產權狀況、經營情況、 融資需求進行調查整理,及時提供給銀行,進行精準對接。為了壓縮服務時間,實行特事特辦,無錫市推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網上申請,并開辟綠色審批通道。
疫情期間,無錫還組織了近3000家小微企業(yè)在線填報“金融需求問卷調查”,并鼓勵農業(yè)銀行(3.280, -0.06, -1.80%)、江蘇銀行(5.900, -0.15, -2.48%)等12家銀行加強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加快戰(zhàn)“疫”企業(yè)復工復產的步伐。其中,無錫新華煤機制造公司獲得江蘇銀行500萬元專利質押貸款。中國銀行無錫分行通過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線上申請通道,快速審批,為18家企業(yè)共提供0.78億元貸款,解決企業(yè)燃眉之急。
江陰電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高鐵配套產品的研發(fā)、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包括鐵路接觸線、鐵路承力索、銅合金母線等,該企業(yè)“超新”商標是中國馳名商標,此次通過三個商標質押獲得融資1億元,這是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無錫商標受理窗口辦理的首筆商標專用權質權登記,標志著無錫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邁上新臺階。(來源:揚子晚報 通訊員:陳波 記者:繆禮延)
#知識產權那些事兒#
關于延長2019年會員考核材料提交時間的通知
各單位會員、個人會員:
根據《關于開展2019年會員考核工作的通知》,會員考核工作原定于2020年3月31日前結束。但是,考慮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來,各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受疫情影響延期復工復產的情況,現將2019年會員考核材料提交截止時間由原2020年3月31日延長至4月30日。請各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做好考核工作相應安排。
特此通知。
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
2020年3月19日
(來源: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
#科技企業(yè)那些事兒#
印度Azure公司起訴微軟商標侵權
據外媒thedomains消息,一家名為Azure知識的印度公司以微軟侵害其商標權益“Azure”的名義將微軟及印度分公司告上法庭。今年2月10日,審判長沙阿(DV Shah)向微軟公司和微軟印度公司發(fā)出了通告。該商標糾紛案將于4月18日開始案件審理。
據了解,這家印度知產公司全稱Azure Knowledge Corporation,早在1996年便開展了業(yè)務,并且自1996年至今,它就一直在各種業(yè)務中應用“Azure”標志,而且還于1998年在各個類別下申請注冊了“Azure”商標。而微軟公司則在2014年才開始在印度使用“Azure”這個標志。Azure是微軟旗下云服務平臺,2014年以來微軟使用以商標名Azure在印度出售其云服務。
Azure知識公司稱,自己多年來投入了大量資源來推廣“Azure”商標,而微軟直接使用“Azure”銷售產品和服務,侵害了其“Azure”商標權益。因此,Azure知識公司請求法院限制微軟公司使用“Azure”、“Microsoft Azure”“Azure Cosmos DB”、“Azure CloudForAll”、“Azure Sphere”和“Azure Brain Wave”等商標及其別的相近的名字和azure.microsoft.com域名,并要求獲得微軟公司使用“Azure”商標非法賺取的利潤。
目前,微軟印度公司尚未對法院的通知做出任何回復。(來源:西部數碼資訊門戶)
Google - 甲骨文API版權訴訟因疫情推遲
因為疫情,美國最高法院推遲聽取 Google vs. 甲骨文的 API 版權訴訟案及其它案件的口頭辯論。這是美國最高法院自 1918 年西班牙流感疫情以來首次推遲審理案件。
Google vs. 甲骨文的訴訟案原定于 3 月 24 日舉行聽證會,最高法院將重新安排時間,目前還沒有決定延期到何時。
在 Google vs. 甲骨文案件中,甲骨文指控 Google 的 Android 系統(tǒng)拷貝了 Java 的 API,侵犯了它的版權,要求搜索巨人賠償 88 億美元。此案被認為將對軟件行業(yè)產生深遠影響。(來源:solidot)
亞馬遜遭遇反壟斷集體訴訟,被控強迫第三方賣家漲價
據外媒報道,美國西雅圖市律師史蒂夫·伯曼(Steve Berman)和德里克·洛澤(Derek Loeser)2020年3月19日對亞馬遜提起集體訴訟,稱亞馬遜強加于第三方賣家身上的所謂“價格平價協議”違反了《謝爾曼反壟斷法案》(Sherman Act),限制了競爭。
價格平價協議又稱“最惠國條款”,被亞馬遜用于與第三方賣家簽訂的合同中,以確保他們在亞馬遜平臺上銷售產品的商家,不會在eBay等其他平臺上以更低的價格出售相同的產品。代理律師在訴訟中稱,亞馬遜迫使第三方賣家在其他網站上以與亞馬遜相同的價格銷售產品,這限制了購物者尋找最合適價格的選擇。
提交給美國華盛頓州西區(qū)地區(qū)法院的訴狀稱:“亞馬遜在美國零售電商市場獲得了壟斷權,這體現在它對互聯網上絕大多數消費品的現行價格的設定能力,以及它對數百萬在線零售競爭對手的控制力。通過執(zhí)行這些規(guī)定,亞馬遜創(chuàng)造了其第三方賣家在所有與亞馬遜平臺競爭的零售電子商務渠道中必須遵守的價格下限,從而導致美國零售電子商務市場上同類產品缺乏價格競爭?!?/p>
這起訴訟發(fā)生之際,美國司法部和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去年對包括亞馬遜在內的大型科技公司發(fā)起了反壟斷調查。眾議院司法委員會還要求提供有關亞馬遜市場份額的信息。訴狀稱,亞馬遜占美國零售電子商務市場的一半份額,約200萬第三方賣家在亞馬遜上銷售約6億件產品。第三方賣家81%至100%的收入來自亞馬遜上的銷售。
訴狀還稱,當第三方賣家想要在亞馬遜上銷售商品時,他們必須同意亞馬遜的商業(yè)服務協議,其中包括“價格平價協議”,該條款規(guī)定了他們在其他網站上銷售產品的價格。去年,在FTC發(fā)起調查后,亞馬遜撤回了該條款,但繼續(xù)執(zhí)行“公平定價”政策,“同樣嚴厲懲罰在亞馬遜平臺以外提供較低價格的賣家”。
原告代理律師表示,如果沒有亞馬遜的政策,第三方賣家將能夠在競爭對手的網站上以比亞馬遜低15%的價格提供他們的產品。從第三方零售商的角度來看,亞馬遜市場是開始或擴大在線零售業(yè)務的好地方,但在亞馬遜市場上結賬,你很快就會發(fā)現自己的企業(yè)處于破產狀態(tài)。
這起案件是代表全美范圍內的亞馬遜消費者階層提起的,估計原告將有數千萬人。訴狀估計,亞馬遜的政策已經造成了550億至1720億美元的實際損失。在腳注中,原告律師承認新型冠狀病毒爆發(fā)可能會對案件造成干擾。(來源:網易科技)
小米委托代理人花98元買仿冒充電器索賠10萬,店主賠了1.2萬
廣東省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與被告東莞市千秒電子科技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一審判賠被告賠償小米經濟損失1.2萬元。
天眼查披露的判決書顯示,2018年10月26日,在廣州市南沙公證處公證員和公證人員的監(jiān)督下,小米轉委托代理人繆某利使用該公證處計算機登錄互聯網進行了取證的操作打開阿里巴巴采購批發(fā)網網站,輸入“東莞市千秒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進行搜索,進入該公司主頁,購買了該網店5套小米充電器產品,貨品總金額90元、運費8元,合計98元。
小米公司隨后確認該網店銷售的上述商品為假冒,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停止侵犯原告享有的第18396265號“”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0萬元,以及維權合理支出合計人民幣1萬元。
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千秒公司銷售被控侵權產品侵害小米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被告且經法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放棄答辯和質證。2019年11月25日一審判處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小米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賠償小米公司包括合理維權費用在內的經濟損失1.2萬元,同時承擔案件受理費2500元。(來源:科技邊角料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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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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