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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原標題:峰米訴極米侵權索賠4500萬 “6·18”大戰(zhàn)一觸即發(fā)
IPRdaily消息:6月2日,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峰米科技”)向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關于成都極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極米科技”)旗下主營核心產品侵犯專利權的《民事起訴狀》,上述案件涉案金額合計4600萬元,約占極米科技2019年凈利潤的50%(極米科技招股說明書披露其2019年凈利潤約9340.5萬元)。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峰米科技提起的專利侵權訴訟(案號(2020)津03知民初159號)。
原告峰米科技稱,被告極米科技的被訴侵權產品Z6系列型號投影儀包括Z6和Z6X所采用的技術方案完全落入涉案專利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構成侵權。峰米科技認為,被告極米科技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實施涉案專利,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一條之規(guī)定,應當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法律責任。鑒于此,峰米科技請求法院判令極米科技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即停止制造、銷售、許諾銷售侵害涉案專利權的Z6系列型號投影儀,并立即銷毀專用于制造被訴侵權產品的模具和設備,銷毀庫存侵權產品,賠償原告經濟損失4500萬元,以及維權合理支出共計100萬元,合計4600萬元。
兩“米”積怨已久,6·18前夕引爆
眾所周知,“6·18”年中大促歷來是各家品牌必爭之地,對于產品主要通過線上電商平臺銷售的極米科技而言,“6·18”更是影響全年營收水平的重要節(jié)點。
一旦極米科技侵權一事被實錘,根據新電商法實施“無商標,無專利,無版權”產品面臨強制下架和賠償的規(guī)定,極米科技主打的Z系列或將下架,無緣“6·18”大促。對于極米科技無疑是沉重一擊。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峰米科技的股權結構中,光峰科技(688007.SH)占比55%,天津金米占比15%。前者是2019年首批登陸科創(chuàng)板企業(yè),后者天津金米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是參與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對外投資公司。
早在2016年,隨著家庭、辦公、在線教育等場景對顯示需求的提升,光峰科技與小米一致看好智能投影產品的發(fā)展前景,合資成立峰米科技,致力于研發(fā)生產適合大眾消費的智能投影產品。含著“金鑰匙”出生的峰米科技成功解鎖光峰科技超過1200項“硬核”專利授權。同時,峰米科技享有小米全網絡覆蓋的渠道優(yōu)勢,支持峰米科技構建業(yè)界領先的營銷優(yōu)勢、運營效率和成本優(yōu)勢。峰米科技可謂前景無限。
此次峰米科技提訴的專利正是來自于光峰科技的授權。據悉,光峰科技將高亮度LED光源相關專利許可給峰米科技,進而通過其生產、銷售盈利為母公司光峰科技帶來效益。
峰米科技手握硬核專利,科技新貴構建新生態(tài)
峰米科技從2016年起聚焦在家用投影領域。近年來隨著人們文化精神層面消費訴求的日益攀升,靈活多變的大屏觀影更是成為當下的主流趨勢。早有專利布局、硬核科技支撐的峰米科技在此背景下推出了一系列高科技產品。5月25日,峰米科技舉行了戰(zhàn)略暨新品線上發(fā)布會,其第一款軟件系統(tǒng)“FengOS”正式上線,是自主研發(fā)的智能影音操作系統(tǒng),旨在構建智能大屏新生態(tài)。“FengOS”系統(tǒng)不限峰米硬件產品使用,而是致力打造成為一個自建、獨立的大屏運營生態(tài)。從中可以看到峰米科技對外布局、面向全行業(yè)開放合作的雄心。
上一次科技新貴峰米科技被大眾關注,是在2019年雙11營銷活動中,投影產品包攬了天貓、京東、有品三平臺銷量、銷售額雙冠軍。因疫情催生“宅經濟”,人們更多地提出宅家娛樂、上網課的需求,家用投影產品得到更大的空間施展拳腳,峰米科技營收在2020年一季度高速增長。
峰米科技推出的智能投影產品峰米Smart亦備受矚目。相對于傳統(tǒng)大屏產品來說,智能投影可以讓用戶花更少的錢體驗到更大的屏幕,觀感更佳,而且更加護眼。峰米Smart機身自帶16000 mAH大容量電池,默認亮度下電池充滿可用90~100分鐘,并且整機尺寸155 * 125 * 160 mm,機身小巧、便于攜帶,可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把影像裝進口袋里”。同時,用戶只需要按住遙控器上的語音鍵說出所想,峰米Smart就能智能響應,投出用戶想看的畫面。此外,峰米Smart具備1080P高清分辨率,開機自動對焦且支持側投功能。相比傳統(tǒng)三路 LED投影,峰米Smart憑借擁有專利的4通道技術,使得亮度提升了20% 以上,寬廣色域帶來更真實體驗。因峰米Smart采用的是漫反射原理,成像如自然光一樣反射進入人眼,因此可以帶來更柔和、更舒適的感受,更適合老人小孩觀看,亦是它得到更多用戶選擇的原因。
極米遇勁敵,或影響IPO沖刺
極米科技前段時間正式發(fā)起IPO沖刺。其招股書顯示,智能微投產品近三年營收占比近90%。
被峰米科技起訴侵權的“Z系列”,表面上占極米科技營收的30%左右,但實際上其智能微投基本都使用同樣的核心專利平臺。如果“Z系列”侵權成立,則極米科技的其他智能微投品類亦可能面臨同樣的風險。
極米科技若錯過“6·18”年中大促的銷售旺季,主力產品又遭起訴專利侵權,這波沖刺IPO,無疑會大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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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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