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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璐 浙江裕陽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有限公司
原標題:國際專利,巴黎公約和PCT哪家強?
不想當將軍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走向國際的專利,不是好專利。試問哪個專利不想成為一個好專利呢?
按照我以往的套路,我覺得大家都可以猜到我接下來要講的話了:But how?首先當然得存在一項專利啦,接下來就可以進行國際申請啦。
此時此刻,問題才真正地出現(xiàn)了,國際專利申請途徑眾多,到底哪一條才是最佳選擇?
雖然說途徑眾多,最常見的還是巴黎公約和PCT這兩種。在申請過程中,一般只能選擇一種途徑,所以看上去兩者仿佛就是“有你沒我”敵對關系。為了說明兩者真正關系,首先需要對其進行分別的了解。
巴黎公約于1883年3月20日在巴黎簽訂,保護范圍是包括專利權(quán)、商標權(quán)等在內(nèi)的知識產(chǎn)權(quán),其中還包括制止不正當行為的相關規(guī)定。
PCT(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中文名稱叫做專利合作協(xié)定,顧名思義,主要是涉及專利的申請?zhí)峤?,檢索及審查以及其中包括的技術信息的傳播的合作性和合理性的一個條約。事實上也是對巴黎公約在國際專利申請方面的補充。
既然兩者都能存在,說明兩者肯定各有優(yōu)缺點以及適用的情況,要不然一條就夠了嘛,干嘛同時存在,讓人“選擇困難”。
要說到優(yōu)缺點,又需要先對兩者的具體步驟有一個大致的了解:
巴黎公約作為前輩,最大的優(yōu)點就是便宜。但是考慮到申請給的時間最多也就12個月,在這12個月內(nèi)必須完成所有文件的翻譯、提交過程,并且在不同的國家申請,需要根據(jù)這個國家的具體情況,使用不同的語言、不同的的申請流程,即使便宜,也要結(jié)合下自己的實際情況,慎重考慮下。
比較之下,PCT就會顯得貴得多,但是人家貴的有道理啊。選擇PCT,意味著最長可以有30個月的時間選擇進入國家階段,時間比較充裕。最重要的是,可以使用同一種語言、同一種形式進行不同國家的申請。
根據(jù)上述的優(yōu)缺點,結(jié)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再來進行申請途徑的選擇(PCT申請不包括外觀設計專利,就只能選擇巴黎公約啦)。
而上面說到的結(jié)合實際情況,主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既然每個專利都想成為好專利,那就挑選“好途徑”趕快實現(xiàn)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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