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里那些事兒#
國家統(tǒng)計局司長:2017中國申請人通過《專利合作條約》提交的國際專利申請量居世界第二
國家統(tǒng)計局社科文司司長張仲梁16日在國家統(tǒng)計局官網發(fā)文《自主創(chuàng)新推動中國專利不斷發(fā)展》,其中提到,2017年,中國申請人通過《專利合作條約》提交的國際專利申請量居世界第二。
數據顯示,中國的發(fā)明專利申請量在2011年就已居世界首位,2017年為138.2萬件;2017年,中國申請人通過《專利合作條約》提交的國際專利申請量達4.9萬件,居世界第二。中國國際科技論文總量連續(xù)9年穩(wěn)居世界第二;2017年,論文被引用量超過德國、英國,也躍居世界第二。張仲梁在文中指出,“天時地利人和”,再加上幾十年來舉國一致、協(xié)心戮力,中國在科技領域的進步可謂水到渠成、順理成章。
第一,中國政府和中國社會高度重視科技創(chuàng)新和技術進步。第二,中國14億的人口總量、不斷完善的教育體系,讓科技創(chuàng)新有充分的人力資源支撐。第三,中國經濟的持續(xù)增長,使科技創(chuàng)新有充分的資金保障。第四,與發(fā)達經濟體比較,中國產業(yè)集中度較低,倒逼企業(yè)加快科技創(chuàng)新。第五,中國厚實的產業(yè)基礎、完備的配套體系,讓科技創(chuàng)新有良好的產業(yè)支撐,而不斷富裕的14億人口,已使中國成為當今世界最大的消費市場之一,讓科技創(chuàng)新有用武之地。針對中國制造的技術含量,張仲梁總結道,雖然中國科技水平與世界制造強國比較還有一定的差距,但在部分領域已不遜色。隨著創(chuàng)新發(fā)展理念進一步深入人心、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進一步推進,中國科技創(chuàng)新的腳步將更加穩(wěn)健、更加鏗鏘。
中國三大知識產權法院受理著作權案件去年快速增長
據悉,2017年,北京、上海、廣州三家知識產權法院2017年共受理著作權案件9552件,同比2016年上升95.53%。北京、廣州、上海三家知識產權法院于2014年相繼掛牌。據13日《中國版權》雜志公布的三大知識產權法院2017年數據顯示,北京、上海、廣州三家知識產權法院2017年共受理著作權案件9552件,比2016年(4885件)上升95.53%,比三大知識產權法院成立之初——2014年至2015年(2984件)受理總量增長了220%。
其中,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受理著作權案件3784件,比2016年(1674件)上升126%,在三家知識產權法院中增幅最大。據了解,華南地區(qū)是版權及相關優(yōu)勢產業(yè)的聚集區(qū),隨著建設創(chuàng)新型城市戰(zhàn)略的實施,近年來廣州版權產業(yè)表現活躍。從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統(tǒng)計數據來看,廣東省軟件著作權登記量2016年超過了多年穩(wěn)居第一的北京,并連續(xù)數月位居全國首位,廣州市各類著作權登記量占廣東省總量50%以上,并且呈現逐年快速增長態(tài)勢。整個華南區(qū)域對版權保護和服務的需求十分旺盛。
鑒于此,2017年12月1日,中國版權保護中心與廣州市黃埔區(qū)廣州開發(fā)區(qū)管委會正式簽署共建廣州“一帶一路”版權產業(yè)服務中心戰(zhàn)略合作協(xié)議。該中心以“版權登記大廳+促進版權業(yè)發(fā)展資金+版權創(chuàng)意孵化器”的“1+1+1”服務平臺體系為核心,是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在“十三五”時期加速推進區(qū)域版權服務體系建設的升級版,更是為華南地區(qū)版權產業(yè)發(fā)展提供更便捷高效的綜合性版權服務及核心要素支撐的又一新舉措。
#知產大省的那些事兒#
呷哺呷哺起訴火鍋城及百度侵犯商標權
因認為山西省聞喜縣城鎮(zhèn)呷哺呷哺火鍋城未經授權擅自注冊“聞喜縣城鎮(zhèn)呷哺呷哺火鍋城”企業(yè)字號,并在招牌上使用“呷哺呷哺涮鍋城”,侵犯了其注冊商標專有權,呷哺呷哺公司將該火鍋城及百度公司訴至法院,要求二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立即停止使用含“呷哺呷哺”文字的企業(yè)名稱、消除負面影響、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元、承擔訴訟費用。日前,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呷哺呷哺公司訴稱,其創(chuàng)立于1998年,是國內首創(chuàng)的吧臺式涮鍋連鎖企業(yè),目前擁有直營店數量超過700家。呷哺呷哺公司在第43類別上對“呷哺呷哺”享有注冊商標專有權。經呷哺呷哺公司調查發(fā)現,聞喜縣城鎮(zhèn)呷哺呷哺火鍋城未經授權,使用“呷哺呷哺涮鍋城”的招牌經營餐飲服務,其注冊企業(yè)字號為“聞喜縣城鎮(zhèn)呷哺呷哺火鍋城”,其提供的服務和經營業(yè)態(tài)與呷哺呷哺公司提供的服務和經營業(yè)態(tài)相同,使消費者誤認為其提供的服務來源于呷哺呷哺公司,或者誤認為其為呷哺呷哺公司的關聯(lián)企業(yè)或與呷哺呷哺存在特定關系。
呷哺呷哺公司認為,聞喜縣城鎮(zhèn)呷哺呷哺火鍋城的行為侵犯了其注冊商標專有權,導致其商譽及品牌受到嚴重的質疑和傷害。百度公司作為專業(yè)的網絡服務商,未盡到合理的審查和注意義務,在其運營的百度網上為聞喜縣城鎮(zhèn)呷哺呷哺火鍋城提供推廣展示服務和侵權平臺,二公司構成共同侵權。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上市公司陷商標糾紛案,“昂立”到底屬于誰?
近日,同屬于上市公司的交大昂立及新南洋,先后在4月11日及4月12日晚間發(fā)出《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事宜的公告》和《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擬更名事宜情況說明公告》,就新南洋擬將公司中文名稱“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事所涉及的“昂立”商標歸屬權問題進行了聲明。
交大昂立在公告中表示雙方公司名稱均采用“昂立”商號,容易對公眾及投資者產生誤導和混淆,認為新南洋更名將侵害交大昂立的商號權益以及商標權。并明確表示公司已經特地查詢過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并向專業(yè)法律顧問進行了咨詢,認為如未經交大昂立授權,新南洋使用“昂立”字號涉嫌企業(yè)名稱(字號)的侵權。而新南洋則在公告中追溯“昂立”品牌起源情況,并認為昂立教育公司已經合法享有“上海昂立教育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企業(yè)名稱權,以及在教育培訓領域注冊的“昂立”商標專用權利,昂立教育公司有充分合法的權利在教育培訓領域許可新南洋使用其字號和注冊商標,其對新南洋在教育培訓行業(yè)使用“昂立”字號的授權行為合法有據。
2009年1月4日,昂立教育與交大昂立簽署《注冊商標的轉讓合同》,受讓取得交大昂立在第41類項下注冊號為第1357222號的“昂立”圖形商標,而此刻,“昂立”商標未來歸屬于誰,我們暫未可知,但是根據《企業(yè)名稱登記管理規(guī)定》的規(guī)定,兩個以上的企業(yè)因已登記注冊的企業(yè)名稱相同或者近似而發(fā)生爭議時,登記主管機關依照注冊在先原則處理。最后結果還是要看工商管理部門如何定奪。
安徽啟動專利糾紛訴調對接工作
日前,安徽省專利糾紛訴調對接工作座談會在合肥召開。安徽省知識產權局副局長狄勇出席會議。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合肥市科技局(知識產權局)、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合肥市知識產權法庭)的領導參加座談。會議通報了省、市知識產權行政、司法保護工作開展情況,并著重就專利民事糾紛訴調對接機制的建立進行座談交流。
狄勇指出,2018年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開局之年,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支持知識產權法庭建設,建立健全有機銜接、協(xié)調聯(lián)動、高效便民的專利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既是對省政府2018年重點工作部署的全面落實,也滿足了創(chuàng)新主體高效率、低成本快速解決糾紛的需求。此次會議,統(tǒng)一了對訴調對接工作的認識,合肥市知識產權法庭與市知識產權局達成初步協(xié)議,正式啟動安徽專利糾紛訴調對接工作。狄勇提出,要充分發(fā)揮訴調對接工作在解決專利民事糾紛中的作用,推進在專利訴訟事前、事中的調解工作;合肥市知識產權局、市知識產權法庭要主動做好訴調對接工作,完善人員培訓、聯(lián)絡溝通、業(yè)務支持制度;要不斷創(chuàng)新訴調對接工作機制,更好地解決行政調解后司法確認、司法訴訟過程中委托調解等訴調對接工作的實際問題。
會上,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負責人介紹了安徽省法院系統(tǒng)訴調對接、糾紛多元化解工作進展情況,合肥市知識產權法庭介紹了專利民事糾紛案件處理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并提出專利人才支持、加強業(yè)務往來培訓、建立協(xié)同保護機制等意見和建議,合肥市知識產權局通報了2017年全市專利糾紛案件處理情況并就與合肥市知識產權法庭開展訴調對接、司法確認等方面提出了建議和要求。
“7日”旅館高仿“7天”酒店被判侵權
鵝黃色,顯著的數字“7”,是7天連鎖酒店的顯著標識。去年,7天連鎖酒店管理方七天酒店(深圳)有限公司(下簡稱七天酒店公司)發(fā)現,一家名為某七日的旅館,從外到內“高仿”了他們。大到店面招牌、前臺、宣傳燈箱、房價表,小到房卡、毛巾、枕套,都使用了與“7天連鎖酒店”商標僅1字之差的“7日連鎖酒店”標識。裝修雷同,雖然大樓外墻是褐色,但其客房的條紋窗簾、淺色寫字桌、椅子、垃圾桶、床頭背景墻、浴室都與7天連鎖酒店十分相似。在該旅館網絡訂單點評中,甚至有住客以為該旅館就是7天連鎖酒店。七天酒店公司遂將該旅館告上法庭。
2017年,江岸區(qū)法院受理該案。經審,七天酒店公司為“7天連鎖酒店”標識,以及“7”標識的字體、配色、邊框等都注冊了系列商標,且在有效期內。某七日旅館對七天酒店公司的7個商標存在侵權行為,判決要求某七日旅館停止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并給予經濟賠償。
江岸區(qū)法院知識產權庭許法官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guī)定,注冊商標所有權人享有商標專有使用權,經營者未經商標權利人許可,將他人注冊商標中的文字用于企業(yè)名稱中,并在經營活動中突出使用,已構成商標性使用,客觀上造成相關公眾對市場主體及其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產生混淆,應認定該行為侵權。
指飲料“撞衫”,三得利訴“RIO微醺”索賠300萬
原告三得利洋酒株式會社訴稱,其系三得利集團旗下的全資公司,作為最早研發(fā)“ほろよいHOROYOI”(中文含義:微醺或微醉)系列酒精飲料產品的公司,其從2009年開始陸續(xù)推出了“三得利雞尾酒HOROYOI白桃”等系列酒,在日本、韓國、中國臺灣等地進行銷售,深受各地消費者的喜愛。該系列飲料產品包裝設計于2009年完成初稿設計,于2015年8月創(chuàng)作完成,并于2015年10月進行首次發(fā)表。這些包裝設計屬于具有獨特設計的創(chuàng)作且具有藝術美感,三得利洋酒株式會社對該系列作品享有著作權。
三得利洋酒株式會社近期經調查發(fā)現,由上海巴克斯酒業(yè)有限公司作為委托商、上海銳澳酒業(yè)營銷有限公司作為中國總代理、巴克斯酒業(yè)(天津)有限公司作為實際生產商所生產、銷售的“RIO微醺”系列酒精飲料所使用的包裝設計與三得利洋酒株式會社享有著作權的前述美術作品在描繪對象、設計構思、視覺效果等方面高度近似,已構成“實質性近似”。
三得利洋酒株式會社認為,“RIO”與三得利處于同一行業(yè),且“RIO微醺”雞尾酒產品推出的時間明顯晚于三得利微醺系列產品包裝設計的創(chuàng)作完成和發(fā)表時間,具有接觸三得利作品的可能性,其行為已構成對三得利洋酒株式會社享有著作權的三得利微醺系列產品的名稱及包裝設計的侵犯。涉訴的“RIO微醺”產品在線上線下均有銷售,以上三家公司還通過其官方網站、微博、微信等途徑對涉案產品進行宣傳、推廣,所獲利益巨大,在中國相關消費者中已造成嚴重影響,對三得利洋酒株式會社造成重大損害。且三得利微醺系列產品的名稱及包裝設計已構成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稱、包裝、裝潢,其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已構成不正當競爭。故訴至法院,要求“RIO微醺”系列酒精飲料的委托商、代理商、實際生產商等停止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消除影響并賠償經濟損失300萬。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海外知產那些事兒#
美國數據安全公司起訴三星專利侵權 索賠金額或高達30億美元
據國外媒體報道,美國數據安全公司PACid正在起訴三星侵犯該公司專利。ETNews消息,該訴訟涉及了三項專利,與三星最近幾年Galaxy智能手機的生物識別安全功能有關。具體機型包括Galaxy S6、Galaxy S7、Galaxy S8以及Galaxy S8+等。該公司在4月6日向德克薩斯東區(qū)法院提交了訴狀。這些專利中,有兩項在美國申請,另外一項在韓國,三星侵權的技術包括KNOX安全系統(tǒng)以及生物識別系統(tǒng)等。
從2015年三星Galaxy S6上市開始,過去3年里三星已經累計售出了幾百萬臺相關設備。因此外界認為這起訴訟的賠償金額可能會在28億到30億美元之間。PACid被外界認為是一家“專利流氓”公司,之前也曾起訴過谷歌、蘋果和任天堂侵犯專利。三星的一位代表表示,公司正在計劃對PACid提出的索賠申請進行審查,然后尋找對策。
三星最近幾年遭遇了多次重大挫折,2016年三星Galaxy Note 7由于電池安全原因不得不全面退市。2017年,代理首席執(zhí)行官李在镕又因受賄罪、偽證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入獄(李在镕成功上訴后今年2月被釋放)。不過這幾次挫折并沒有對三星的核心業(yè)務造成太大的損害,該公司預計2018年一季度營運利潤將達到140億美元。就算被判賠償30億美元,也不會傷害到三星的元氣。
俄羅斯聯(lián)邦憲法法院明確處理平行進口的方式
日前,俄羅斯莫斯科仲裁法院就一起平行進口案作出判決,該判決符合俄羅斯聯(lián)邦反壟斷局(FAS)關于平行進口的立場。2018年2月13日,俄羅斯聯(lián)邦憲法法院(下文簡稱為憲法法院)在判決中澄清了法院授權平行進口的條件。自此,下級法院將在審理平行進口案時采用這些指導原則,這使得權利人禁止平行進口更為艱難。
俄羅斯平行進口商PAG對索尼公司(Sony Corporation)提起訴訟,俄羅斯聯(lián)邦憲法法院審查了《民法典》中禁止平行進口條款的合憲性,并判定盡管這些條款并不違反俄羅斯憲法,但俄羅斯的區(qū)域性權利窮盡原則并不能自動適用于所有案件,而應考慮各起案件的事實情況。
具體而言,出于健康保障等公共利益目的的平行進口是允許的;如果權利人惡意運作或濫用其商標權,例如商標所有人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或對俄羅斯構成經濟制裁,則平行進口也是合法的。憲法法院的判決有多種解讀,甚至權利人未回應進口商的許可請求也將被視為“濫用”。
憲法法院判決稱,在頒布救濟措施時,法院應區(qū)分平行進口與假冒產品。一般而言,平行進口的救濟(尤其是罰金)不應過重,因為此類進口造成的損失一般不像假冒產品進口那么嚴重。只有在產品不符合既定質量標準并損害公共衛(wèi)生與安全的情況下,平行進口產品才能予以扣押與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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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PRdaily趙珍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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