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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索賠1000萬!騰訊起訴Chips Limited不正當競爭
因認為幣應軟件全面抄襲微信,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tǒng)有限公司以不正當競爭糾紛為由將幣應軟件開發(fā)商Chips Limited及運營商北京風氣云飛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判令Chips Limited停止侵權行為,二公司刊登聲明消除影響并連帶賠償騰訊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支出共計1000萬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tǒng)有限公司訴稱,二公司分別為微信(Wechat)軟件的開發(fā)者和運營主體。騰訊科技于2011年1月推出的微信(Wechat)是一款移動社交軟件,其中“朋友圈”、“掃一掃”、“微信支付”等核心服務功能為公眾所知悉。
近期,二原告發(fā)現一款名為幣應(in Chat)的軟件,認為該軟件全面抄襲微信,并在宣傳推廣中存在使用“微信”表述混淆誤導用戶的行為。幣應(in Chat)由Chips Limited開發(fā)、推廣、運營,于2018年8月1日正式對外發(fā)布。
二原告認為,幣應軟件的用戶界面設計、功能內容設置、功能命名及相應圖標的設計、排版、布局、色彩搭配等,均與微信軟件的界面設計及功能設置等核心要素幾乎完全一致。Chips Limited還通過其官方網站及相關網絡媒體,宣傳該軟件系100%對標“微信”的區(qū)塊鏈加密通訊工具、系“幣圈微信”、“數字貨幣微信”、“區(qū)塊鏈微信”等。
二原告認為,上述抄襲行為,嚴重侵害其在先權益,且結合Chips Limited對外宣傳中使用“微信”等相關內容,極易引人將該軟件誤認為是騰訊公司軟件或與騰訊公司存在特定關聯(lián),搭便車的意圖明顯。北京風氣云飛科技有限公司網站的運營主體,為提供軟件分發(fā)、下載服務的“應用分發(fā)平臺”,其網站協(xié)助Chips Limited提供幣應軟件的下載鏈接。
二原告稱,在發(fā)現風氣云飛公司的上述侵權行為后,向其發(fā)函要求停止幣應軟件的分發(fā)、下載服務,但風氣云飛公司未及時、完全停止幣應軟件的分發(fā)下載服務,導致該軟件在短時間內即產生了龐大的訪問量和下載量,傳播、影響范圍擴大,造成了嚴重的侵權后果。
二原告認為Chips Limited與風氣云飛公司已嚴重侵害其合法權益。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來源:海淀法院網
編輯:IPRdaily趙珍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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