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作者授權發(fā)布,未經許可,禁止轉載,不代表IPRdaily立場#
原標題:以案釋法 | 你看這碗蘭州牛肉拉面 可以注冊成商標嗎?
注:圖片來源于網絡
中華街頭美食三大拿:黃燜Jimmy飯、沙shall小吃、蘭州牛肉拉面,親,您都吃過嗎?小編沒想到”蘭州牛肉拉面“竟然是注冊商標!我和我的小伙伴都驚呆啦?。?!
案情簡介
2007年9月21日,蘭州商業(yè)聯合會申請注冊第6288786號“蘭州牛肉拉面 Lanzhou Niurou Lamian及圖”商標(簡稱爭議商標),并被獲準注冊啦!
“蘭州牛肉拉面“不是地方小吃嗎?怎么能作為商標注冊呢?
王某也存有這樣的疑問。王某以爭議商標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簡稱商標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四十四條等規(guī)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宣告爭議商標無效。后來,商標評審委員會把爭議商標宣告無效,蘭州商業(yè)聯合會不服,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經審理,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審判定爭議商標予以維持。北京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了一審結論。
這是怎么回事?
大家跟著小編來一探究竟吧。
審理查明
爭議商標為“蘭州牛肉拉面Lanzhou Niurou Lamian及圖”,其由漢字“蘭州牛肉拉面”、拼音字母“Lanzhou Niurou Lamian”以及圖形組成?!疤m州牛肉拉面”是甘肅省蘭州地區(qū)的風味小吃,爭議商標整體上未明顯形成區(qū)別于文字部分的含義或視覺效果。相關公眾仍會認為其是蘭州地區(qū)的風味小吃。那為什么還維持爭議商標有效呢?
原來,蘭州商業(yè)聯合會提交了大量證據以證明爭議商標經過長期廣泛的宣傳、使用,相關公眾已經能夠結合爭議商標的圖形部分對商品的來源進行認識,爭議商標已經實現商標的基本功能。
日前,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一錘定音,維持了一審有關”蘭州牛肉拉面Lanzhou Niurou Lamian及圖“商標合法有效的判決結論。
法律分析
原來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規(guī)定缺乏顯著特征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難怪會有這次的蘭州牛肉拉面事件。
本案中,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爭議商標無效是基于“蘭州牛肉拉面”本身是甘肅省蘭州地區(qū)的風味小吃,商標評審委員會據此認定單獨考慮爭議商標的文字與拼音部分確實缺乏顯著性,不易被相關公眾作為商標標識識別其實并無不當。
But,本案并非如此簡單!
商標產生的背景在于,在商品流通中需要有相應的標志以區(qū)分不同商品的提供者,從而使消費者可以以此為依據對具體商品的質量等特征作出相應的判斷。鑒于只有具有顯著性特征的標志才具有區(qū)分不同商品提供者這一功能,具有顯著性是對于商標的本質要求。
但標志本身缺乏顯著性的情況下,其并不當然失去作為商標獲準注冊的可能性!該標志通過在市場流通、經營過程中的實際使用,獲得固有含義之外的“第二含義”。
本案中,考慮到蘭州商業(yè)聯合會提交的爭議商標使用、宣傳的證據,相關公眾能夠結合其圖形部分對商品的來源進行認知,且若僅以爭議商標缺乏固有顯著性,即將持續(xù)使用較長且規(guī)模較大的商標予以無效,勢必將造成相關公眾已經形成的基于該商標對具體商品品質、特點、聲譽對應認知的損耗,并不利于商標注冊制度的健康發(fā)展。因此,在爭議商標已經具有商標基本功能的情況下,維持爭議商標有效。
來源:知產北京
作者:楊培培 立案庭
編輯:IPRdaily趙珍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推薦閱讀(點擊圖文,閱讀全文)
開年重磅!尋找40位40歲以下企業(yè)知識產權精英(40 Under 40)
“投稿”請投郵箱“iprdaily@163.com”
「關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響力的知識產權媒體+產業(yè)服務平臺,致力于連接全球知識產權人,用戶匯聚了中國、美國、德國、俄羅斯、以色列、澳大利亞、新加坡、日本、韓國等15個國家和地區(qū)的高科技公司、成長型科技企業(yè)IP高管、研發(fā)人員、法務、政府機構、律所、事務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萬產業(yè)用戶(國內25萬+海外30萬);同時擁有近百萬條高質量的技術資源+專利資源,通過媒體構建全球知識產權資產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獲啟賦資本領投和天使匯跟投的Pre-A輪融資。
(英文官網:iprdaily.com 中文官網:iprdaily.cn)
本文來自知產北京并經IPRdaily.cn中文網編輯。轉載此文章須經權利人同意,并附上出處與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場,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jupyterflow.com/”
文章不錯,犒勞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