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IPRdaily立場#
來源:IPRdaily中文網(wǎng)(iprdaily.cn)
原標題:大疆DJI Pocket系列云臺相機專利維權案,再獲新進展!
IPRdaily消息:11月17日,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發(fā)出民事裁定書(2020粵03民初1668號之二),支持大疆公司所提的行為保全申請事項,裁定北京飛米科技有限公司、九天縱橫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專利號為ZL201830345094.5、專利名稱為“云臺相機”的外觀設計專利的行為,立即停止制造、銷售、許諾銷售“FIMI PALM Gimbal Camera”云臺相機產品,裁定立即執(zhí)行。
據(jù)IPRdaily記者獲悉,這是大疆第二次成功為此專利申請知識產權訴中禁令,也反映出大疆扎實的專利質量以及嚴謹、堅決的維權態(tài)度。
DJI Pocket 2保持了與第一代DJI Osmo Pocket一致的小巧外觀
據(jù)了解,涉案專利為大疆推出的DJI Pocket系列產品外觀,大疆于2018年發(fā)布這一口紅大小的云臺相機產品,開創(chuàng)了一種全新品類,并于2020年10月20日發(fā)布該產品的第二代DJI Pocket 2。這一設計獲得了第二十一屆中國外觀專利金獎。
大疆總裁羅鎮(zhèn)華(右七)在頒獎大會上領取中國外觀專利金獎
大疆方面表示,今年上半年以來市面上已發(fā)現(xiàn)多款抄襲山寨大疆口袋云臺相機的產品。大疆已逐一調查取證立案起訴,將堅決維護知識產權。此前4月份深圳中院曾對大疆“云臺相機”專利的另一起案件作出訴中禁令,裁定深圳市逗映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銷售、許諾銷售“Capture Pocket”云臺相機產品。
訴中禁令,又稱為訴中行為保全,在知識產權訴訟的實踐中獲得訴中禁令的案例極少。但在大疆“云臺相機”專利的維權行動中已經(jīng)出現(xiàn)了兩次,這體現(xiàn)了大疆的專利質量確實過硬。大疆在2009年就成立了專門的知識產權部,并開始在全球范圍內進行積極的知識產權布局,在產品全球化過程中,大疆歷經(jīng)了國內外知識產權競爭的考驗,對于知識產權從獲得到保護的全過程,已形成一套獨特且完善的制度。
此外,這與深圳中院實施最嚴格保護知識產權制度,不斷探索完美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新機制、新格局是密不可分的。深圳中院充分發(fā)揮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主導作用,保護企業(yè)發(fā)展的原動力。今年4月,深圳中院發(fā)布了《2019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白皮書》,提出通過強化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主導和引領作用,大力推進知識產權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xiàn)代化建設,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qū)、營造國際一流營商環(huán)境提供了更加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來源:IPRdaily中文網(wǎng)(iprdaily.cn)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關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知識產權媒體,致力于連接全球知識產權與科技創(chuàng)新人才。匯聚了來自于中國、美國、歐洲、俄羅斯、以色列、澳大利亞、新加坡、日本、韓國等15個國家和地區(qū)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長型科技企業(yè)的管理者及科技研發(fā)或知識產權負責人,還有來自政府、律師及代理事務所、研發(fā)或服務機構的全球近100萬用戶(國內70余萬+海外近30萬),2019年全年全網(wǎng)頁面瀏覽量已經(jīng)突破過億次傳播。
(英文官網(wǎng):iprdaily.com 中文官網(wǎng):iprdaily.cn)
本文來自IPRdaily中文網(wǎng)(iprdaily.cn)并經(jīng)IPRdaily.cn中文網(wǎng)編輯。轉載此文章須經(jīng)權利人同意,并附上出處與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場,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jupyterflow.com/
文章不錯,犒勞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