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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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張彬彬 [1]
原標題:共享充電寶專利大戰(zhàn)之專利廟算
曾經共享充電寶自助租借行業(yè)的“10天時間,5筆融資,超20家機構入局,融資金額逼近3億元”融資速度,引發(fā)行業(yè)廣泛關注。而如今共享充電寶行業(yè)的代表,深圳來電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來電公司”)、深圳街電科技有限公司(下稱“街電公司”)和深圳云沖吧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云沖吧”)之間的專利大戰(zhàn)也是愈演愈烈。
來電公司于2016年7月22日率先以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將深圳云沖吧起訴至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16年12月23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云沖吧)停止侵權,并賠償原告(來電公司)經濟損失20萬元。云沖吧科技有限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后提起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原一審判決結果。根據(jù)判決結果,云充吧侵犯來電兩項實用新型專利權,須停止侵權行為,并向來電公司賠償40萬元。
日前,來電公司又將湖南海翼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街電科技有限公司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索賠600萬元。據(jù)了解,該案件總計涉及來電所持有的6件專利,包括“一種移動電源的租借方法、系統(tǒng)及租借終端”和“吸納式充電裝置”等。而近日,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也對街電的產品進行了證據(jù)保全。
相較于來電公司,街電公司成立的時間較晚。相關媒體曾報道,陳歐在接手街電公司后不久就斥巨資購買了多項共享充電寶的專利,專利屬于青島有電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劉同鑫名下,申請日期為2014年11月,早于來電產品投放的2015年。陳歐購買的三項專利登記在天津西瑞爾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名下。
此后,街電公司以天津西瑞爾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的名義開始了對來電公司的訴訟。案件涉及專利包括“CN104377773B一種手機電池的充電箱”、“CN104377771B一種可識別身份的手機充電電池及其識別方法” 及“CN104377772B一種手機電池充電更換系統(tǒng)及充電方法”。但是有業(yè)內分析稱,街電公司所購買的三件專利,與來電公司的各場景充電產品均存在比較大的區(qū)別和差異,來電公司的充電產品未侵犯街電公司的專利權。
據(jù)統(tǒng)計,共享充電寶引發(fā)的專利糾紛主要集中于租借系統(tǒng)、機柜模式及相關識別技術、機柜及充電寶的外觀設計等幾個方面。自2017年3月起,來電公司就有關6項專利技術對街電公司發(fā)起了累計30件訴訟,涉及賠償金額超過6600萬元。
因此本文就運用專利分析的手段,在千里之外給與“廟算”,以評估各家在這場專利大戰(zhàn)中的武器和勝算。
深圳來電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其在2015年02月10日就首次提交了2件外觀專利申請“CN303329074S移動電源”和“CN303330539S移動電源承租終端”。來電公司在5天時間內共申請了多達18件專利(含6件PCT專利),涵蓋移動電源的外觀、充電裝置、租借方法和租借終端,初步完成了產品的專利布局。來電公司在2015年共申請了31項專利。2015年6月第一代自助租借充電寶MINI機、中型機(12個裝)、大型機(30個裝)正式面世,在此之前專利布局已經完成。
根據(jù)2017年9月20日已公開的專利數(shù)據(jù)進行分析,來電公司共申請專利50件,其中發(fā)明26件,實用新型13件,外觀設計11件。
來電公司專利申請類型分布
值得注意的是來電公司的26件發(fā)明專利申請中有10件為PCT申請。筆者瀏覽了部分發(fā)明專利文本,發(fā)現(xiàn)來電公司專利的權利要求布局較寬,撰寫質量也較高,部分專利的權利要求項數(shù)達到30項。可見來電公司對專利的保護意圖和布局已遠高于一般的初創(chuàng)型科技公司。
來電公司中國專利法律狀態(tài)統(tǒng)計
來電公司的40件中國專利的分布為:30件有權(其中發(fā)明4件,實用新型13件),7件專利處于審中狀態(tài),3件專利處于無效狀態(tài)。鑒于來電公司與深圳云沖吧在廣東高院的訴訟中以2件實用新型專利贏得訴訟,并獲償40萬元,可見來電公司的實用新型專利也具有相當大的殺傷力。今年來電公司發(fā)起的多場訴訟可謂是有備而來,并且尚有多項發(fā)明處于審查之中,在未來的訴訟中還會有源源不斷的補充彈藥。來電公司的專利發(fā)明人數(shù)為14人,大致可以代表其核心研發(fā)團隊的規(guī)模,公司研發(fā)人員的研發(fā)能力比較強,形成很好的研發(fā)梯度。
根據(jù)來電公司專利的IPC分類號統(tǒng)計得出專利布局的主要領域為與共享充電寶相關的供電或配電的電路裝置,電能存儲系統(tǒng),以及移動電源設備。
相比較于來電公司,街電公司和云沖吧幾乎沒有進行相關產品的專利布局,其名下竟然查詢不到一件專利。這在爆炸式發(fā)展的行業(yè)領域是不可思議的事情,無疑將自身暴露在競爭對手強大的專利炮火之下。陳歐斥巨資購買多項共享充電寶專利的行為,在缺乏系統(tǒng)專利布局和核心研發(fā)實力儲備的情況下,實屬于臨時抱佛腳。
《孫子兵法》云:“夫未戰(zhàn)而廟算勝者,得算多也;未戰(zhàn)而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于無算呼!”這場共享充電寶專利大戰(zhàn)似乎勝負優(yōu)勢已定。
[1]就職于廈門大學能源研究院,任新能源產業(yè)聯(lián)盟知識產權部部長,入選“全國專利信息利用實務人才”,并具有專利代理人資格。Email:zbb@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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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彬彬
編輯:IPRdaily 趙珍 / 校對:IPRdaily 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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