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
#科技企業(yè)那些事兒#
英特爾擬出售8500項專利!與蜂窩無線連接相關
據外媒報道,英特爾公司計劃出售約8500項與蜂窩網絡連接有關的知識產權專利,這將成為多年來最引人注目的專利出售交易之一。
這一消息傳出之際,這家芯片巨頭正為其5G智能手機調制解調器業(yè)務尋找買家。今年4月,該公司宣布將退出相關市場。過去幾年,英特爾始終是蘋果4G調制解調器芯片的供應商。然而,越來越明顯的是,在下一代移動技術正在如火如荼地推出時,該公司在發(fā)布5G產品時卻顯得舉步維艱。
英特爾此次拍賣的產品由兩部分組成:蜂窩專利組合和連接設備專利組合。前者包括大約6000項與3G、4G和5G蜂窩標準有關的專利資產,以及另外1700項關于無線實施技術的資產。后者由500項專利組成,廣泛適用于半導體和電子行業(yè)。雖然這代表了英特爾蜂窩IP的很大一部分,但據了解,它將保留大量的無線資產。
拍賣過程由Sullivan&Cromwell的納德·穆薩維(Nader Mousavi)負責,這家芯片巨頭預計,到8月初,競購者將發(fā)出不具約束力的競標興趣。英特爾拒絕就此事置評。
據悉,除了目前出售智能手機調制解調器業(yè)務的努力外,英特爾還將啟動其無線IP的拍賣程序,盡管潛在買家可能希望同時收購這兩部分資產。今年4月曾有報道稱,該公司正在為其無線調制解調器業(yè)務物色買家,蘋果被視為潛在競標者。英特爾調制解調器業(yè)務目前每年虧損10億美元。
雖然英特爾始終在努力將5G產品推向市場,但它仍然能夠在移動領域建立最重要的專利地位之一。最近Bird & Bird和IPlytics針對5G專利領域領先公司的實力分析顯示,英特爾的貢獻在這兩項研究中都經常躋身前10名。
英特爾專利組合的規(guī)模和實力意味著,此次拍賣很可能會與2011年Nortel的專利資產招標過程進行相媲美。當時那筆交易吸引了移動和更廣泛科技行業(yè)巨頭的大量興趣,因為這家破產的加拿大電信巨頭出售了其大量專利,而智能手機市場的快速增長意味著,傳統(tǒng)運營商和新進入者正尋求加強其知識產權地位。
經過激烈的競拍過程后,這些資產被Rockstar財團以45億美元的價格收購,該財團由蘋果、黑莓、愛立信、微軟、索尼和EMC組成。該集團出價高于谷歌。盡管Nortel的專利組合經常被認為是移動領域實力最強的產品之一,但美國嚴格的授權條款意味著,Rockstar難以將這些專利貨幣化,最終被RPX收購。
鑒于當時智能手機市場的狂熱性質,Rockstar拍賣通常被稱為一次性拍賣,但這一拍賣與英特爾專利組合的同樣競爭性投標過程之間有許多相似之處。這家芯片制造商啟動銷售過程之際,人們更加關注該公司的相對5G地位。而與此同時,各國在移動和芯片行業(yè)的實力正發(fā)揮更大的地緣政治意義。
英特爾出售其專利組合的決定可能是其某項戰(zhàn)略的重要組成部分,該戰(zhàn)略旨在以吸引人們對其整體調制解調器業(yè)務的興趣。目前還沒有跡象表明,英特爾已排除將專利資產出售給一家“非專利實施實體”的可能性,這可能會鼓勵多家運營公司聯(lián)合起來,將這些資產整體買斷。
無論結果如何,拍賣過程都可能為仍然相對低迷的專利交易市場提供新的活力。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這都將成為今年專利領域最引人注目的事件之一。(來源:騰訊科技)
別了,皇臺?復產推新,40枚商標或遭拍賣
正當暫停上市后的甘肅皇臺酒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ST皇臺)通過復產謀求重回市場時,卻傳來了新的“壞消息”:日前,云酒頭條(微信號:云酒頭條)獨家獲悉,皇臺酒業(yè)40枚商標被查封,甚至面臨被拍賣的可能。
據2019年5月,甘肅省武威市涼州區(qū)人民法院發(fā)布《執(zhí)行裁定書》顯示,申請執(zhí)行人四川邛崍川源酒業(yè)有限公司,申請將被執(zhí)行人*ST皇臺甘肅皇臺酒業(yè)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商標予以查封,查封期限為6個月。另有當事人向云酒頭條表示,有關方面擬于近期將被查封的皇臺有效商標進行拍賣。
相關司法文件顯示,此次查封的商標名稱及注冊號清單,涉及商標共40枚,其中包含了皇臺、涼州、涼州皇臺、皇臺英雄、皇臺本色等。有當事人向云酒頭條(微信號:云酒頭條)表示,這一裁定為訴訟執(zhí)行裁定,申請執(zhí)行人已考慮在近期之內,將申請查封的商標進行拍賣,以補償因買賣合同糾紛損失的貨款。
如若失去商標,對于*ST皇臺無異于雪上加霜。有消息稱,自2019年4月甘肅盛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接管*ST皇臺后,公司已于5月8日正式恢復釀造生產,其中釀造一車間已投入運行,新品設計、酒體設計已完成,新產品將于7月初面市。而一旦失去原有商標,皇臺堪憂。(來源:云酒頭條)
案件快報 | 商標近似不等同于商標構成要素近似
訴爭商標
第14503755號“利登阿瑪尼”商標(簡稱訴爭商標)由鄧某于2014年5月4日提出注冊申請,于2015年6月21日獲準注冊,核定使用在第18類商品上。
喬治阿瑪尼有限公司以訴爭商標與其在先申請注冊的國際注冊商標構成近似商標為由,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無效宣告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經審理后裁定對訴爭商標予以無效宣告,鄧某不服該裁定,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引證商標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構成使用在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判決駁回原告鄧某的訴訟請求。(來源:知產北京)
最高法出臺司法文件為科創(chuàng)板“護航”
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為設立科創(chuàng)板并試點注冊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見》?!兑庖姟饭灿兴牟糠?、17條措施。這是最高人民法院歷史上首次為資本市場基礎性制度改革安排而專門制定的系統(tǒng)性、綜合性司法文件。
《意見》明確,在科創(chuàng)板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并上市企業(yè)的證券發(fā)行糾紛、證券承銷合同糾紛、證券上市保薦合同糾紛、證券上市合同糾紛和證券欺詐責任糾紛等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由上海金融法院試點集中管轄。
最高法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劉貴祥表示,《意見》“在原來集中管轄范圍的基礎上,又進一步根據試點的需要擴大了上海金融法院集中管轄的案件范圍”。
《意見》明確,提高資本市場違法違規(guī)成本。在刑事審判方面,《意見》對各級法院嚴厲打擊干擾注冊制改革的證券犯罪和金融腐敗犯罪提出了明確要求。對于發(fā)行人與中介機構合謀串通騙取發(fā)行注冊,以及發(fā)行審核、注冊工作人員以權謀私、收受賄賂或者接受利益輸送的,依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依法從嚴懲治違規(guī)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內幕交易、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操縱證券市場等金融犯罪分子,嚴格控制緩刑適用,依法加大罰金刑等經濟制裁力度。《意見》還提出,對于惡意騙取國家科技扶持資金或者政府紓困資金的企業(yè)和個人,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我國證券市場有1.5億多投資者,證券市場與人民生活的聯(lián)系越來越緊密。”劉貴祥表示,建立起一套能夠便利投資者訴訟、方便投資者維權的訴訟程序,是落實證券民事責任制度的關鍵?!彼硎?,要利用我國的體制優(yōu)勢,以現代信息科技為支撐,逐步形成符合中國國情、方便當事人訴訟、有利于快速有效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中國特色的證券訴訟模式?!兑庖姟肪痛酥赋?,降低投資者訴訟成本,探索行政罰款、刑事罰金優(yōu)先用于民事賠償的工作銜接和配合機制。(來源:北京青年報 記者:孟亞旭)
GSMA:到2025年,5G將占全球移動連接總數的15%
2月25日,GSMA在MWC2019發(fā)布了《2019年全球版GSMA旗艦移動經濟報告系列》,報告顯示全球另外16個主要市場今年將在韓國和美國首批5G發(fā)布后開啟商用5G網絡,同時隨著今年5G網絡發(fā)布和兼容設備數量的增加,5G有望在2025年占全球移動連接的15%。據統(tǒng)計,盡管存在監(jiān)管和競爭壓力,全球移動運營商目前每年投資約1600億美元(約1.1萬億人民幣)資本支出用于擴展和升級其網絡。
報告顯示:
到2025年,5G連接的數量將達到14億,占全球總數的15%。到目前為止,預計5G將占中國和歐洲等市場總連接的約30%,約占美國總量的一半;4G將在此期間繼續(xù)保持強勁增長,到2025年將占全球連接量的近60%(高于去年的43%);到2025年,全球物聯(lián)網連接數量將增加兩倍,達到250億,而全球物聯(lián)網收入將翻兩番,達到1.1萬億美元(約7.3萬億人民幣);自2013年以來的四年中增加了10億新的移動用戶,到2018年底移動用戶總數達到51億,約占全球人口的三分之二;預計未來七年將增加7億多新用戶,其中約四分之一來自印度;在未來七年,將新增1.4億人移動互聯(lián)網用戶,到2025年,全球使移動互聯(lián)網用戶總數將達5億(占全球總人口數60%以上)。
5G將在未來15年內為全球經濟增加2.2萬億美元,約14.7萬億人民幣。
根據報告,2018年全球移動技術和服務產生了4.6%的全球GDP,這一貢獻達到了3.9萬億美元(約26萬億人民幣)的經濟增加值。預計到2023年,這一貢獻將增加到4.8萬億美元(約32萬億人民幣),占國內生產總值的4.8%,全球各國越來越多地受益于移動服務的增加帶來的生產力和效率的提高。移動生態(tài)系統(tǒng)在2018年(直接和間接)也支持了近3200萬個就業(yè)崗位,并為公共部門的資金做出了重大貢獻,通過一般稅收籌集了超過5000億美元(約3.3萬億人民幣)。
展望未來,預計5G將在未來15年為全球經濟貢獻2.2萬億美元(約14.7萬億人民幣),制造業(yè),公用事業(yè),專業(yè)和金融服務等關鍵部門將從新技術中獲益最多。(來源:通信世界全媒體)
#海外知產那些事兒#
美國將允許人們?yōu)椴糠执舐轭愔破诽峤簧虡俗陨暾?/strong>
2019年5月2日,美國專利商標局頒布了一份全新的《審查指南》,明確指出人們將可以為一部分大麻類產品以及相關服務提出商標注冊申請。根據這份指南,只要大麻類產品以及相關服務滿足下列兩個條件,人們就可以為其注冊商標:不屬于美國食品藥物監(jiān)督管理局(FDA)的管理范圍;以及不符合《受管制藥品法(CSA)》中大麻類管制藥品的定義。申請人在為上述大麻類產品或相關服務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時,還要多加留意下列幾點:
商標申請中所涉及的大麻類產品只能含有不超過0.3%的四氫大麻酚;
如果種植大麻的申請人想為上述業(yè)務注冊商標的話,那么其需要證明美國政府已經對此發(fā)放了許可或者進行了授權;
申請人應該在2018年12月20日之后,也就是《2018年農業(yè)法案》正式生效后提交這些商標注冊申請。當然,如果有些人是在2018年12月20日之前提交的申請,那么其也可以選擇通過修改自己的申請日期以及相關產品和服務的說明書內容來避免與CSA的規(guī)定產生沖突。
不過,在這里需要指出的是,人們仍然無法為那些含有大麻二醇的食品、飲料、膳食補充品等注冊商標,原因是FDA仍在就大麻二醇進行臨床研究。此外,那些四氫大麻酚含量超過0.3%的大麻制品仍然違反了美國聯(lián)邦政府的法律,因此也無法開展商標注冊工作。
總而言之,隨著《2018年農業(yè)法案》正式成為美國的法律,衷心建議那些想為自家大麻類制品或者相關服務注冊商標的申請人們盡快與當地的專業(yè)律師機構取得聯(lián)系,并針對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商標保護戰(zhàn)略。(來源: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網)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IPRdaily立場#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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