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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人家服裝的款,用人家服裝的版,會不會侵權呢?”
近年來,爆款服裝被“抄襲”“山寨”現(xiàn)象屢見不鮮,“xx服裝同款”字眼成為宣傳銷售的熱點,那么,抄人家服裝的款,用人家服裝的版,會不會侵權呢?服裝是不是可以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Part.1、從“立體”到“立體”,如此“同款”會侵權
Part.2、從“平面”到“立體”,如此“撞款”不侵權
問:什么樣的服裝可以獲得著作權法保護?
答:一方面,服裝的實用功能與藝術價值可以相分離。服裝兼具實用性和藝術性雙重屬性,屬于實用藝術品。著作權法不保護實用功能,如服裝的穿戴功能,只有當藝術審美價值獨立于實用功能時,即實用性和藝術性可以在物理上相互拆分并單獨存在,改動藝術性設計不會導致其實用功能的喪失,才可以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
另一方面,服裝需要具有一定的獨創(chuàng)性和藝術性。當服裝的設計元素為常見的、通用的設計,體現(xiàn)不出作者的個性和創(chuàng)造性時,就難以獲得法律保護。若服裝設計體現(xiàn)了作者對線條、色彩、拼接方式等進行具有審美意義的整合和編排,體現(xiàn)出作者個性化的選擇、設計、布局等創(chuàng)造性勞動,具備設計理念和美感時,該服裝則具備美術作品的藝術創(chuàng)作高度,可以作為美術作品受到保護。
問:按照服裝設計圖制作服裝成衣,會侵害服裝設計圖的著作權嗎?
答:服裝設計圖屬于著作權法規(guī)定的圖形作品,主要是為了使他人可以依據(jù)設計圖生產(chǎn)、制作相應產(chǎn)品而繪制;而服裝成衣屬于實用藝術品,除實用功能外,還需具備藝術審美價值。
與服裝成衣相比,服裝設計圖的審美藝術程度較低,其具備的獨創(chuàng)性體現(xiàn)于在平面上的繪制,并具有最終轉變?yōu)楫a(chǎn)品的實用性,不在于通過圖形本身帶給人美的享受。因此,以印刷、復印、翻拍等“從平面到平面”的復制形式使用服裝設計圖,構成著作權侵權。
問:應當如何保護服裝知識產(chǎn)權?
答:1、著作權保護。可將滿足獨創(chuàng)性要求的、具有獨特設計的服裝作為美術作品進行著作權登記,也可以將服裝設計圖紙作為圖形作品進行著作權登記,若他人未經(jīng)許可使用作品,則構成對著作權的侵權。
2、商標保護。將服裝的部分特有設計元素進行商標注冊。當服裝設計的獨特元素足以構成藝術化商標時,可以將該藝術性設計元素注冊成商標予以保護。例如,Lee公司將牛仔褲屁股口袋縫線圖形及波浪縫線圖形注冊了商標。
3、外觀設計專利保護。對服裝產(chǎn)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的富有美感的服裝設計申請外觀設計專利保護,可以對具有實用性的服裝立體及造型設計進行保護。
4、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保護。此外,生產(chǎn)、銷售他人服裝的“同款”,如果被抄襲的服裝具有一定的影響,容易造成混淆的,還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
(原標題:小思說法 | “同款”服裝,小心侵權?。?/span>
來源:廈門市思明區(qū)法院
作者:李緣緣 楊帆
編輯:IPRdaily辛夷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同款”服裝,小心侵權!(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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