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作者授權發(fā)布,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IPRdaily立場#
原標題:【康信小課堂】從共享單車話商標布局
春意盎然,百花爭艷,北京最美的季節(jié)又來啦。而在今年的春天,又多了一道風景,就是遍布大街小巷號稱“解決城市交通最后一公里出行難題”的共享單車。而其中最惹眼的莫過于小紅車和小黃車了,作為從事知識產權工作多年的筆者在職業(yè)病的驅使下,不禁想看看他們在商標布局方面是否跟市場占有率一樣牛?
目前,小紅車的主要商標注冊情況如下:
目前,小黃車的核心商標注冊情況如下:
通過上述情況可以看出,小紅車注冊商標單一,小黃車不僅布局全面,還充分考慮了系列商標和防御性商標的注冊,更勝一籌。
但是兩家有一個共同的問題,就是商標布局太晚!要知道,小紅車摩拜公司2015年就成立了,卻在2個月后才提交注冊申請,且并未針對“摩拜”進行布局。筆者通過查詢發(fā)現,在摩拜公司成立之前,就已經存在多枚“摩拜”商標,甚至在第12類自行車商品上已經存在“摩拜”相同商標!
不知道小紅車是否因此才轉而注冊“叮叮單車”商標。但是小紅車顯然還是對“摩拜”情有獨鐘,但是卻未在產品上市之前將第12類“摩拜”商標收入囊中,無疑會對小紅車后續(xù)的發(fā)展造成潛在威脅和隱患。
而小黃車雖然在公司成立之初便有意識的提交了三枚“ofo”商標的注冊,但是要知道小黃車在2014年就首創(chuàng)“共享單車”模式呀,2015年6月就在北大推出首批共享單車啦,而其針對“ofo共享單車”進行正式布局卻是在2016年8月9日,比創(chuàng)意整整晚了2年,比產品上市整整晚了1年多!
在目前商標生態(tài)環(huán)境“搶注之風”盛行的情況下,如果企業(yè)僅考慮品牌發(fā)展和商業(yè)模式,而忽略商標布局,那無疑會通過血淋淋的事實來為自己買單。
就拿共享單車為例,讓我們來看看在小黃車橫空出世之后,究竟有多少個“ofo”:
通過上述表格可以看出,小黃車火爆之后,商標也被大肆搶注,甚至毫無遮掩的將小黃車的標識直接進行復制注冊。值得注意的是,其中“OFO共享單車”和在先注冊的“摩拜”商標,申請人是同一家公司(紅色標記)??吹竭@,看官您是不是也在后背發(fā)涼?是不是想扒一扒自己的商標是否也被搶注了?
那么,在互聯網時代下,企業(yè)該如何進行商標布局?
產品名稱及早布局
2016年中國商標申請量為369.1萬件,而商標的審查周期為9個月。在目前日申請量已達上萬件的情況下,如果經歷9個月的漫漫長路被告知商標不能注冊,對于一個企業(yè)的打擊不想而知。在產品創(chuàng)意之初,一定要及時將產品名稱找靠譜的代理機構進行檢索,及早注冊,不查詢直接注冊的“裸奔”行為需謹慎。
除了在核心產品對應的類別進行布局外,還要考慮到企業(yè)的長遠發(fā)展及早在產品延伸類別進行注冊。同時,必須結合目前互聯網的商業(yè)模式在諸如第9類(計算機軟件)、第35類(特許經營的商業(yè)管理、替他人推銷、為商品和服務的買賣雙方提供在線市場)、第38類(信息傳送)、第42類(計算機軟件設計、云計算)等進行布局,一是目前互聯網模式下的市場所需,二是防止他人進行搶注。當然,土豪請隨意全類。
APP、微信公眾號、自媒體號也不能忽視
隨著互聯網的崛起,APP、微信公眾號、自媒體號逐漸興起并成為品牌宣傳推廣的重要手段?;贏PP等標識大小所限,APP標識上的文字往往簡潔明了,可能會與產品商標存在差異,因此應當及時將上述標識作為商標進行注冊,防止因搶注導致APP下線、凍結的厄運。順便說一句,如果APP標識圖形化設計,具有獨創(chuàng)性,也應當及時進行作品著作權登記。
具有獨創(chuàng)性的宣傳語也可以是商標
好的宣傳短語不但朗朗上口,易于傳播,有時還會產生比商標更易識別的效果,比如李寧的“一切皆有可能”。在互聯網模式下,企業(yè)廣告宣傳傳播范圍廣、速度快,增加了被搶注的風險。因此,對于具有獨創(chuàng)性的宣傳語,應當及時作為商標進行注冊。
農夫山泉那句經典的“我們不生產水,我們只是大自然的搬運工”紅遍大江南北,目前農夫山泉又開始通過類似攝制電影的廣告方式進行品牌造勢。姑且不論該短語的顯著性,但是,很遺憾,農夫山泉并沒有針對這句經典的廣告語進行任何形式的注冊,目前該類似短語已經被他人成功注冊。
因此,對于獨創(chuàng)性的宣傳語應當及時進行注冊,這也是企業(yè)珍貴的知識產權。
域名同樣不能忽視
很多企業(yè)認為域名已經進行登記保護了,不會再產生用商標進行保護的意識,而在商標知名度很高的情況下,域名也是區(qū)分商品或服務來源的重要手段。
由于域名本身一般是由英文字母組成,本身會與文字商標存在差異,因此如果不及時將域名的核心部分作為商標進行保護,很可能會遭遇搶注。因此,及時將域名的核心部分進行注冊同樣不能忽視。
在互聯網時代下,傳統(tǒng)的商標注冊模式儼然已不能有效保護企業(yè)的知識產權,企業(yè)在商標布局時,也應當順應時代潮流,與時俱進,不給搶注者任何機會。
來源:康信知識產權
作者:崔麗娜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編輯:IPRdaily.cn LoCo
校對:IPRdaily.cn 縱橫君
“投稿”請投郵箱“iprdaily@163.com”
本文來自康信知識產權并經IPRdaily.cn中文網編輯。轉載此文章須經權利人同意,并附上出處與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場,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jupyterflow.com/”
文章不錯,犒勞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