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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停云
原標題:奧迪小滿文案陷入“套娃抄襲”,一場鬧劇究竟孰是孰非?
奧迪在5月21日小滿當天發(fā)布了一則與劉德華合作的廣告視頻并廣受好評,卻不想“小滿”無大滿在一天內迎來兩極反轉,該視頻被抖音博主“北大滿哥”指出廣告的視頻文案與自己在2021年所發(fā)布的一條視頻基本上如出一轍,而自己也因為喜歡小滿節(jié)氣而被稱為“滿哥”,這則廣告引發(fā)的“抄襲”風波讓奧迪又一次向外界致歉。
小滿文案“套娃抄襲”,北宋作者才是最早原創(chuàng)者?
在奧迪視頻文案抄襲的風波下,網友還挖掘整理出了似俄羅斯套娃般的侵權線索,“北大滿哥”、奧迪、廣告公司都紛紛被指涉嫌抄襲。
事件發(fā)酵后,有網友到“北大滿哥”視頻下方指責其文案中的“花未全開月未圓,半山微醉盡余歡。何須多慮盈虧事,終歸小滿勝萬全。”是曾國藩寫給弟弟曾國荃信中的一句詩詞,不過“北大滿哥”在視頻中明確稱自己是引用曾國藩的一句話,后三句則為自己的原創(chuàng)。而后,網友再次把“花未全開月未圓”往前追溯,又考證到其實是北宋蔡襄寫的。先是現(xiàn)代“滿哥”“抄襲”清朝曾國藩,再是清朝曾國藩“抄襲”北宋蔡襄,這樣看來似乎只有蔡襄算得上“清白”。
除此之外,還有網友指出,“北大滿哥”文案中關于小滿的部分描述也是抄襲,早于2017年,微博博主@yoli尤琳 就曾在微博發(fā)布了“有小暑就有大暑,有小雪就有大雪,有小寒就有大寒……”的相關文案。
針對網友質疑“北大滿哥”疑似抄襲“yoli尤琳”的觀點,@yoli尤琳 回應稱:每個深入了解24節(jié)氣的人都會有此發(fā)現(xiàn),不算什么獨創(chuàng)性的思想。
中央電視臺天氣預報主持人宋英杰也發(fā)微博說明,自己曾在2011年發(fā)表過類似的解讀。不過他也表示,解讀可以相似。
同濟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偉君表示,“有小暑一定有大暑,有小寒一定有大寒,但是小滿,一定沒有大滿”,就這一句話,應屬于公有領域的“公知常識”及其“有限表達”,誰也無法主張權利的。但滿哥的文案絕不僅僅是這么一句話,因此,他的整體文案才構成了具有獨創(chuàng)性的文字作品。至于那首詩的第一句,的確來自古人,但已經進入公有領域了,誰都可以用,而滿哥在此基礎上形成的新的演繹作品,依然可以享有著作權。所以,奧迪文案廣告無疑是侵權的。
奧迪“小滿”抄襲事件中,各方應負怎樣的責任?
奧迪作為本次“抄襲”事件的主體,在輿論發(fā)酵后就將相關視頻全部刪除,并在5月22日發(fā)布聲明進行回應,就該文案侵權事件中因監(jiān)管不力、審核不嚴向劉德華、北大滿哥及相關方致歉。
而M&CSaatchi廣告公司作為奧迪廣告視頻文案的提供者,是造成本次侵權事件發(fā)生的源頭。5月22日,該公司發(fā)聲明就該事件向奧迪公司、劉德華、“北大滿哥”等進行道歉,稱由于其奧迪服務團隊版權意識淡薄,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直接使用“北大滿哥”的文案對涉事相關方帶來了不便。
5月22日下午,劉德華在官方后援會APP華仔天地發(fā)文稱百分百尊重原創(chuàng),并對廣告團隊在創(chuàng)作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和對“北大滿哥”造成的困擾深表遺憾,Audi和廣告公司現(xiàn)正認真處理中。
有網友表示,該抄襲爭議給奧迪帶來了更好的廣告效應。不過為了品牌的長期發(fā)展和品牌形象的塑造,“黑紅”可不是好事。
網友對該事件眾說紛紜,從“北大滿哥”指出奧迪廣告視頻侵權,到奧迪官方聲明表示文案由M&CSaatchi廣告公司代理創(chuàng)作,再到網友認為“北大滿哥”也涉嫌抄襲,本次事件中的涉事方似乎都陷入了侵權怪圈。
同時,不少網友在替劉德華喊冤,認為文案的事情與其毫無聯(lián)系,卻也受到了一定牽連。中新財經發(fā)文表示,本次事件中,多名法律業(yè)界人士認為劉德華無須為廣告侵權行為擔責。
北京云通律師事務所主任閆兵認為,本次事件既不屬于直接違反《廣告法》,也不屬于代言產品出現(xiàn)質量問題的情形,劉德華不會因為廣告代言人的身份承擔法律責任,但是此事有可能對劉德華的聲譽造成影響,所以他建議奧迪妥善處理善后事宜,避免給劉德華造成損失。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特約研究員、知名IT與知識產權律師趙占領表示,本案中,首先,難有證據顯示劉德華沒有使用過奧迪車;其次,劉德華本人也難以、判斷不了該條廣告是否為虛假廣告;更重要的是,劉德華本人也并不能判斷相關文案是不是抄襲的。所以他同樣認為,本案不符合廣告代言人需要負責的情形。[1]
對于大眾最關注的侵權主體應承擔的責任,閆兵認為,奧迪這種大廠商在與廣告經營服務主體簽訂合同時會制定非常嚴苛的知識產權合規(guī)條款及侵權責任轉嫁機制,但是這并不能直接免除奧迪公司自身的責任,其后果僅僅是奧迪公司可以依據相關條款就侵權廣告遭受的損失向創(chuàng)意代理方進行追償。奧迪公司是直接的責任主體,而不僅僅是其所謂的“監(jiān)管不力、審核不嚴”,奧迪公司還是應當提高認識,方能以絕后患。[2]
知產專業(yè)律師、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常莎認為,該代理公司系廣告的創(chuàng)作者,其是否對“北大滿哥”承擔侵權責任,要看其與奧迪之間的合同約定。若該代理公司僅為創(chuàng)作者,最終不享有著作權,則無需承擔侵權責任,但不排除該公司要依照合同約定向奧迪承擔違約責任的可能。如果該公司仍然保留了該廣告文案的著作權,則需要與奧迪共同對“北大滿哥”承擔著作權侵權責任。[3]
官媒評論:知識產權保護不是“沉睡的意識”
事件發(fā)酵引起了社會關注,多個官媒也對此事與其中涉及的知識產權問題進行了評論。
人民日報認為,從創(chuàng)意好評到抄襲翻車,品牌營銷“失速”的背后暴露出不少問題,不僅是“審核不力,監(jiān)管不嚴”,對原創(chuàng)的尊重、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尤其值得深思。創(chuàng)意的歸創(chuàng)意,法律的歸法律,如今保護知識產權的共識早已不是“沉睡的意識”,關鍵是怎么做。大品牌、大企業(yè)尤其要帶好頭,任何個人、企業(yè)、平臺都該樹牢版權意識、規(guī)則意識、法律意識。如此,抄襲搬運的“拿來主義”才能收斂,規(guī)范使用、合法維權才能奏效。知識產權保護是最大激勵,切莫引致“車禍”、傷人傷己。
光明網評論員表示,此事中,最應該被“同情”的,最應該獲得一個公正說法的,依然是被抄襲者。然而,奧迪公開聲明中道歉時卻把“北大滿哥”放在第二位,是等級思想作怪還是沒把侵權當回事?甚至,我們有理由懷疑,這條被指嚴重抄襲的廣告,如果不是涉及到了頂級藝人,如果被抄襲者不是北大滿哥這樣坐擁300多萬粉絲的短視頻大v,品牌方面是不是就完全會是另外一番態(tài)度?畢竟,如今抄襲之風不可謂不嚴重,但被侵權者要真正維權,卻依然是一件難而又難的事。
網友支招,奧迪你知道接下來應該怎么做了吧?
一方面,不少業(yè)內律師對此事做了專業(yè)分析,解答了大眾及華粉們的擔心與疑惑。另一方面,網友也利用周末的閑暇時光為奧迪出謀劃策,以期形成三方共贏的局面。
有網友表示奧迪應該抓住熱度,下一步邀請劉德華與“北大滿哥”一起重拍一次廣告,內容不變,這既呼應了小滿的缺憾之美,同時引申了“何須多慮盈虧事,終歸小滿勝萬全”;奧迪不必下架如此有創(chuàng)意的廣告,支付原創(chuàng)作者相關合理費用即可;奧迪直接送一輛奧迪給原作者,原作者開著奧迪送的奧迪帶上劉德華。還有律師對此發(fā)文依次出了下策、中策、上策和上上策:奧迪直接買下版權、簽下“北大滿哥”、借機二次宣傳、出“抄襲紀念款”活動……
不過,抄襲并非小事,也不應由此而借機炒作,正確認識到抄襲的錯誤并誠懇道歉,才是應有的態(tài)度。
奧迪此次的“小滿”廣告,從朋友圈的廣泛好評到抄襲爭議爆發(fā),僅僅用時不到24小時。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看來還任重而道遠。關于這次的奧迪火速翻車事件,你有什么想法?歡迎評論區(qū)留言~
注釋:
[1][2][3] 劉德華回應.中國新聞網.https://mp.weixin.qq.com/s/bzhpKJku-1ssY0zxllENiQ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停云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奧迪小滿文案陷入“套娃抄襲”,一場鬧劇究竟孰是孰非? (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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