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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和科技存在一起涉案金額達5000萬元的未決專利糾紛?!?br/>
啟動IPO半年的德和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德和科技)即將進入第二輪問詢。2023年8月7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官網(wǎng)顯示,深交所已向德和科技發(fā)出第2輪審核問詢函。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7月27日德和科技更新的招股書(申報稿)和其首輪問詢函回復中顯示,德和科技尚存在一起涉案金額5000萬元的專利糾紛,同時,其相關公司被取消了第一、二批重點、特精專新小巨人稱號。
1、專利訴訟面臨5000萬索賠
德和科技成立于2001年,是中國早期泡沫玻璃生產企業(yè)之一。2023年6月,其競爭對手浙江振申絕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振申絕熱)在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稱被告德和科技及其子公司南通嘉海制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的產品侵犯其專利號為ZL200810062869.3、專利名稱為“泡沫玻璃用發(fā)泡粉體原料的生產裝置”發(fā)明專利,訴訟已于2023年8月1日第一次開庭。
振申絕熱始于1988年創(chuàng)建的保溫材料安裝工程隊,主要以泡沫玻璃綠色新材料為核心產品,是集工程方案設計、節(jié)能材料研發(fā)、集成模塊制造、項目施工服務于一體的深冷絕熱系統(tǒng)解決方案服務商。振申絕熱在官網(wǎng)介紹,其為《泡沫玻璃絕熱制品》、《工業(yè)設備及管道絕熱工程設計規(guī)范》、《(ISO)建筑與工業(yè)設備用絕熱材料一泡沫玻璃規(guī)范》等國家、行業(yè)和國際標準的主要參與制定者。
在本次提起的專利訴訟中,振申絕熱請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其專利的行為,并索賠5000萬元經(jīng)濟損失和50萬元合理開支。
德和科技表示,根據(jù)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于專利侵權訴訟的法律意見書》、北京國威知識產權鑒定評估中心有限責任公司出具的北京國威【2023】知鑒字第 63 號及北京國威【2023】知鑒字第 64 號《鑒定意見書》及中介機構的現(xiàn)場勘查,德和科技、南通嘉海被控侵權裝置、江蘇德和相關生產裝置與涉訴專利權利要求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征相比,缺少權利要求記載的一個以上的技術特征,同時還有多個技術特征既不相同也不等同,均不構成對振申絕熱涉訴專利的侵權。
2、曾在兩輪訴訟中使對手鎩羽而歸
據(jù)德和科技招股書顯示,2019年,振申絕熱曾用同一專利(ZL200810062869.3)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向德和科技及其子公司江蘇德和發(fā)起專利訴訟。該起專利的爭議點為被控侵權裝置中是否具備稱量玻璃原料的批次計量秤,法官組織振申絕熱到江蘇德和廠區(qū)進行現(xiàn)場勘驗,振申絕熱在法庭調查過程中自認在證據(jù)保全或者現(xiàn)場勘驗的過程中均沒有找到批次計量秤裝置。2020年7月,振申絕熱向法院提出撤訴申請。
在2022年7月19日,振申絕熱再次用另一件專利于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對德和科技提起侵權訴訟。振申絕熱指控德和科技、中國核工業(yè)二三建設有限公司、上海孚寶港務有限公司侵害了其ZL201721436002.0號實用新型專利。
隨后,德和科技就涉案專利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起專利無效申請。2023年3月27日,國知局宣告本案涉及的專利權全部無效。隨著專利權的無效,振申絕熱就該專利訴訟向法院提起撤訴申請并被準許。
從前兩起專利糾紛的結果來看,德和科技顯然沒有受到訴訟的影響。本次對手再次使用同一件專利向德和科技發(fā)起專利訴訟,是已掌握侵權證據(jù)的精準打擊或是不加思考的魯莽出擊,也成為本次訴訟勝負結局的因素之一。而在競爭對手接二連三的攻擊下,德和科技是否能抗住新一輪的考驗呢?
3、涉訴專利對德和科技影響幾何?
德和科技在招股書中表示,涉案專利所描述生產裝置對應在其生產泡沫玻璃工序的步驟中,涉訴專利僅是公司泡沫玻璃整體生產工藝中的一個步驟,球磨是將混合料轉移至球磨機中,球磨得到粉料,屬于物理研磨的一個過程。
但是另一方面,由于泡沫玻璃作為德和科技的核心產品,其也在本次訴訟中感受到了危機。德和科技認為,由于球磨工藝是生產泡沫玻璃的步驟之一,若本次訴訟敗訴,則可能會進一步涉及江蘇德和的泡沫玻璃繼續(xù)被振申絕熱起訴。
同時,泡沫玻璃及其工程毛利占據(jù)了德和科技整體毛利比重的一半以上。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內,泡沫玻璃材料及工程業(yè)務中的營業(yè)收入分別為29247.49萬元、28699.19萬元、25435.06萬元,占德和科技合并口徑收入比例為 51.91%、50.06%和36.59%;毛利分別為12222.57萬元、12356.68萬元、12034.2萬元,形成的毛利占德和科技合并口徑毛利的比例為70.37%、64.43%和 56.63%。
從數(shù)據(jù)上看,雖然泡沫玻璃材料及工程收入占合并營業(yè)收入的比例在近年來呈現(xiàn)下降趨勢,但收入數(shù)額仍舊在平穩(wěn)增加。且作為德和科技的核心產品,泡沫玻璃材料及工程的毛利比重仍然較高。
可見,即便曾在此前的訴訟中取得勝利,但面對對手屢次三番的挑釁,德和科技仍舊不能掉以輕心。
4、第一、二批“小巨人”稱號被取消
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yè)是國家工信部認定的專精特新企業(yè),指業(yè)績良好,發(fā)展?jié)摿团嘤齼r值處于成長初期的專精特新小企業(yè)。目前,德和科技相關企業(yè)的第一批重點“小巨人”和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稱號被取消,僅其一家子公司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榮譽被保留。
德和科技在招股書中表示,因群眾舉報,雖然公司申請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和第一批重點“小巨人”的申請文件真實準確,不存在數(shù)據(jù)造假故意騙取國家資金的情況,但工信部出于審慎角度取消公司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yè)榮譽(并導致第一批重點“小巨人”企業(yè)榮譽被取消),仍保留公司子公司江蘇德和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榮譽。相關部門作出的相關決定屬于企業(yè)榮譽的取消,不屬于行政處罰。
對此,德和科技進一步表示,“公司獲取客戶以及未來取得訂單不以是否為專精特新‘小巨人’為前提,且主要生產子公司江蘇德和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仍保留,后續(xù)不影響公司持續(xù)經(jīng)營能力”。
據(jù)悉,德和科技及子公司在報告期內共取得287萬專精特新“小巨人”補助,占2021 年凈利潤的3.50%,占2021年歸屬于母公司凈利潤的3.40%。
(原標題:德和科技IPO:未決專利訴訟涉5000萬,被取消“小巨人”稱號)
來源:知聯(lián)社 IPUnion
作者:牛鯨鵲
編輯:IPRdaily趙甄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德和科技IPO:未決專利訴訟涉5000萬,被取消“小巨人”稱號(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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